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306-00089 | 组配分类: | 国土空间规划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文号: | 亳政办〔2023〕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306-00089 |
组配分类: | 国土空间规划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文号: | 亳政办〔2023〕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日
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1—203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市政府组织编制了《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衔接区域发展战略,落实《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明确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规划目标、修复布局、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是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总纲领和空间指引,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为亳州市域内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8521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亳州市呈东南西北向斜长形,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由于受河流蜿蜒切割变迁和黄河历次南泛的影响,形成平原中岗、坡、碟形洼地相间分布的地形,具有“大平小不平”的地貌特征,总体为典型的黄淮堆积型地貌。根据亳州市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市国土总面积852126.68公顷,其中耕地589625.98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69.19%;园地4846.20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0.57%;林地24501.89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2.87%;草地736.54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0.09%;湿地159.44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0.02%;城乡建设用地144342.53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16.94%;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4384.01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1.69%;其他建设用地1249.13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0.15%;陆地水域52494.56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6.16%;其他土地19786.40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比重为2.32%。
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
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近年来,我市相继印发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落实意见》《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亳州建设实施方案》《亳州市实施绿色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亳州市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到实处。
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强化巡林巡查、强化融合发力、强化“保治”结合、强化灾害防控,深入实施“林业增绿增效”与“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提升了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制定《亳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增强湿地保护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开展河长制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管好盆”“护好水”,解决了包河、武家河、小洪河、赵王河、油河等五条河流2013年以来长期水质劣Ⅴ类的问题,涡河、西淝河等4个国控断面2018—2019年累计获得省级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4050万元。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编制完成了《亳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完成涡阳县龙山、东山及蒙城县双锁山等矿山治理工作,对各级发证的矿权进行了清理。同时,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有效推进。印发《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亳州市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市淮河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极推进国土绿化、采煤沉陷区治理、废弃矿山复垦、农田林网建设,优化了生态肌理。
(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存在冲突。三类空间之间缺少生态过渡带,城镇建设占用或破坏耕地、林地、坑塘水面,补充耕地挤占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导致生态资源减少、生态空间缩小。
(二)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任务重。亳州市境内因采煤沉陷共形成采煤沉陷区6处,沉陷区域大量房屋、土地损毁,在矿区形成多处地裂缝。沉陷范围内部分煤矿仍为生产状态,后期会持续开采。对于多煤层开采区域,开采逐渐向深部进行,已沉陷土地会再次产生沉陷,现有的采煤沉陷区地表尚未达到稳沉,沉陷范围与深度将会持续扩大。预计至2035年,采煤沉陷区范围总面积将达9353公顷,占亳州市国土总面积的1.10%。
(一)采煤沉陷损毁耕地。
截至2020年,亳州市采煤沉陷区范围总面积2657.21公顷,占亳州市国土总面积的0.31%,主要分布在涡阳县和蒙城县。沉陷区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28.70公顷,占沉陷区总面积的4.84%,从分布上来看,涡阳县沉陷区中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为73.22公顷;其次为蒙城县,面积55.48公顷。
(二)耕地本底质量偏低。
全市耕地地力偏低,平均质量等别为9.49等,以中等地为主,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9%,大部分耕地的肥力状况不容乐观,耕地质量提升工作亟待开展。
(三)农村建设水平不高。
亳州市农村居民点分布比较零散,宅基地闲置浪费、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集约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乡村存在硬化道路未全覆盖、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基础设施存在短板。
(一)水环境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1年)》,亳州市地表水质量在全省排名第13名,城市地表水污染程度较高,无法直接使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仍不稳定,受上游河南省来水水质影响,部分河段、部分时段超标现象依然存在,提高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压力依然较大。
(二)湿地污染防治压力日益增大。
由于受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和农药化肥过度使用等影响,亳州市湿地水质下降;盲目开垦、围网养殖等人类活动导致部分自然湿地丧失,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对部分水系支流毛细的填埋,造成水系连通性下降,导致湿地的生态环境质量降低。
(三)森林资源分布不均。
亳州市林地主要分布于谯城区,占全市林地总面积比重为54.09%;其次是利辛县和蒙城县,占比为17.21%和16.31%;最少的为涡阳县,占比为12.39%。森林资源多为人工林,结构单一,植树造林以临路、沿河绿道为主,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森林生态网络。
(一)城区蓝绿空间网络有待完善。
亳州市中心城区、涡阳城区、蒙城城区、利辛城区四个城区均存在城镇滨水绿化和园林绿地、开放空间衔接不足的现象,尚未形成连续性的网络系统,绿地与绿地之间廊道联系不足。城区部分河流被侵占、破坏,降低了河流蓄洪行洪和水资源调蓄能力,涉水空间的管控力度和调蓄空间不足导致了水系的连通性较差。
(二)城镇用地利用效率不高。
城市规划实施与土地管理较为宽泛,更改用地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城镇土地过度开发、粗放利用等诸多问题,导致城镇用地内部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影响了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及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
(三)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沉降。
亳州市属水资源缺乏地区,多年人均水资源量510立方米,不足安徽省的1/2、全国的1/4,接近国际公认的水资源极度紧缺标准(人均500立方米)。多年来,在地表水不达标、浅层地下水水质不稳定,且没有可置换水源的前提下,亳州市深层地下水的开采成为刚需。超采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层疏干,引发地面沉降、生态退化等问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思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科学确立生态修复目标体系和主要任务,有序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支撑。
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科学安排规划期内生态修复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本市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状况,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分区,科学确定规划目标,突出重大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分区分类提出生态修复路径、模式、任务、策略和保障措施。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定不移地落实“以用定治”,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推行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资源整合,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管理模式,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
坚持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编制工作机制,组建由经验丰富的技术单位参与的规划编制团队,邀请资深权威专家学者成立专家指导组,多方式、多渠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全面推进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保护重要生态空间、修复受损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实施“六一战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至2025年,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形成,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机制初步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工程得到有效推进。
至2030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成功构建;生态保护机制基本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机制基本建立。
至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完成,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建成;生态保护机制全面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局面基本形成。
遵循自然地理格局,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四心两廊网络化”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依托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源地,通过河流水系串联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构建市域生态骨架。其中,“四心”为亳州市中心城区“林拥城”生态核心及周边区域、涡阳沉陷区生态核心及周边区域、蒙城国家湿地—沉陷区生态核心及周边区域、利辛西淝河—阚泽湿地生态核心及周边区域;“两廊”为涡河生态经济带、江淮运河生态廊道;“网络化”为以河流水系、水系林网、农田林网、骨干道路林网、区域绿道等线性廊道为依托,构建由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区组成的生态源地,水系、林网组成的全市系统化生态网络。
落实安徽省生态修复总体布局,依据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突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全市共划分为6个生态修复分区。其中,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保护、城市蓝绿空间打造、地下水超采治理;涡阳城区环境提升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城市蓝绿空间打造、采煤沉陷区治理及沉陷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点搬迁;蒙城北部湿地保护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湿地保护、采煤沉陷区治理及沉陷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点搬迁;蒙城南部农田整治与水系连通区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借助区域内水系发达的特点,推进耕地“旱改水”工程实施、蒙城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系统性、一体化建设,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水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耕地质量,提升人居环境。
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涉及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和河湖水系综合整治2个重点区域。其中,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东部,涉及亳州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面积29916.51公顷;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中西部,主要涉及十八里镇西部和十河镇西北部,面积17494.27公顷。
涡阳城区环境提升与采煤沉陷治理区涉及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和河湖水系综合整治3个重点区域。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西部,主要分布在陈大镇和花沟镇东部区域,面积5028.65公顷;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东部,涉及涡阳城区及周边区域,面积8253.11公顷;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中部,自西北向东南穿过,主要涉及涡阳城区、陈大镇及高炉镇,面积3037.21公顷。
蒙城北部湿地保护与采煤沉陷治理区涉及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2个重点区域。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东北部,主要涉及许疃镇,面积2473.37公顷;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位于分区南部和西北部,涉及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面积587.44公顷。
蒙城南部农田整治与水系连通区涉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和河湖水系综合整治3个重点区域。其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南部,主要涉及蒙城县三义镇、篱笆镇、立仓镇、乐土镇和楚村镇,面积65357.52公顷;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域位于分区北部,涉及蒙城城区及周边区域,面积10835.30公顷;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北部,涉及涡河、阜蒙新河水系及蒙城城区周边区域,主要分布在小辛集乡、双涧镇及涡河两岸,面积12011.25公顷。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涉及城镇人居环境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森林质量提升和矿山地质环境整治5个重点区域。其中,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东部,涉及利辛城区及周边区域,面积4910.62公顷;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位于分区南部,涉及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周边区域,面积1750.35公顷;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中西部,涉及西淝河水域,面积12497.34公顷;森林质量提升重点区域位于分区中西部,西淝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面积18303.79公顷;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分区西南角,涉及胡集镇部分区域,面积808.18公顷。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涉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和河湖水系综合整治3个重点区域。其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市域西南和东北部,主要涉及谯城区城父镇、沙土镇、立德镇,涡阳县龙山镇、临湖镇、新兴镇,蒙城县马集镇、岳坊镇和利辛县旧城镇、江集镇等,面积208943.78公顷;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市域东部,主要涉及涡阳县曹市镇,面积5977.22公顷;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位于市域中部,主要涉及涡河水域,面积10242.72公顷。
落实最严格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开展冲突区域综合整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系统观念和整体思维,按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原则,推进农业、生态与城镇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调整和修复,有序退出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着力解决因利用方式和资源配置不合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的有机串联和合理布局,促进三类空间统筹协同和融合共生,因地制宜建设边缘地带、生态缓冲带。
修复矿山生态环境,稳步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开展矿区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土壤肥力,修复林地草地,控制和治理水土流失、水体污染。加强矿山采坑、排土场、尾矿库综合治理,恢复地形地貌、防治水土污染、提高植被覆盖率,修复矿区生态环境。稳步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修复,探索新生采煤沉陷区防控措施。
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区域生态网络。在涡河、江淮运河2条主要生态廊道基础上,以河湖水系、重要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为脉络,建构多级生态廊道,连接全市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核心生境。开展生态缓冲区建设,修复受损生境,建设河湖岸线防护林带,改善全市三类空间和若干重要生态系统之间的连通性。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乡村空间格局。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建设生态良田,减少城镇周边优质耕地破碎化现象,提升农业生态功能,促进农业空间与生态、城镇空间协调布局。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制度,采用有效手段保护土壤肥力不流失,并强化复垦耕地管护。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农业生产和生态服务功能。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推进 “旱改水”工程,促进地力与产能提升。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松整地等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加强退化农田改良修复和集雨保水保土,优化种植制度和方式,发展高效生态旱作农业。开展盐碱化、酸化土壤改良培肥,治理和修复污染耕地,提升土壤碳汇能力。完善田间灌排工程,推广节水灌溉,有序实施农田林网、绿心绿带提质改造工程,增强农田生态系统防风固尘、水源涵养、物种安全、环境净化等功能。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化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持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升级,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加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保护和培育林地生态系统。统筹生态退耕、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活动,科学确定并带位置下达新的绿化任务,科学开展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林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加强涉水空间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重要河湖湿地。全面推进河长制,强化流域系统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修复河湖自然岸线,统筹推进河流水系生态连通治理,改善河湖水动力条件,修复自然洼地、坑塘沟渠,完善水系网络。加强涡河、西淝河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和修复体系,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推动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对具有区域代表性、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实施名录管理。
构建系统化城镇生态网络,提升生态功能。加强城市近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预留城市通风廊道,建设城郊生态防护绿地、环城林带和郊野公园,有效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完善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增强城乡蓝绿网络连通性、系统性、协同性。修复城镇内部受损生态空间,开展滨河岸线恢复和防护林带建设等,提升城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提升城市韧性,增强城市生态安全水平和承载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按照地下水双控和保护要求,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总量和强度管控。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进点源、面源、内源污染系统治理,基本消除城镇黑臭水体。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留天然雨洪通道,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扩展滞蓄空间,提高城市内涝防御能力。
实施污染土壤风险防控,统筹城镇用地生态修复。开展工业废弃地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科学分析成因和受损程度,合理选择修复模式,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探索建立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实施污染地块筛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风险管控。
该区生态问题主要包括城市蓝绿空间生态质量不高、地面沉降等问题,具体表现为现状各类绿地分布不均、绿地系统未形成连贯的整体;城区水系畅通性不足,岸线占用现象普遍,污染物入水现象时有发生,水体富营养化;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沉降,同时造成地下水水质持续变差。
以提升城镇空间生态品质为目标,保护和修复城镇空间生态系统,完善蓝绿空间生态网络,使城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碳汇能力稳步提升、城市环境安全有效保障、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重点围绕亳州市中心城区生态功能提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城内外河湖水系连通建设,完善城内外蓝绿生态网络,使城镇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恢复和修复。
本分区部署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亳药花海大世界水系治理二期工程、武家河水系连通工程、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共4个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专栏1 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进中心城区沿涡河生态景观带项目建设,开展岸线整治、景观建设、生态护岸等生态修复活动;推进城区水系贯通项目建设,对宋汤河等水系进行河道疏浚、岸线整治、生态护岸,保障生态流量,提高水系连通性。持续推进绿地系统项目建设,围绕“林拥城”森林质量提升、绿道绿化建设,打造城市绿色空间,建设生态园林城市。 亳药花海大世界水系治理二期工程。在涡河、赵王河建设水源提水工程,改造建设输水干渠,在项目区大中沟兴建拦蓄水闸坝和引水涵闸,并维修现有节制闸,以拦蓄从涡河、赵王河所提水资源,并配套渠系建筑物。通过河道疏浚、输水引水建设,满足农田灌溉,同时改善项目区水环境、生态环境。 武家河水系连通工程。对武家河(武杨河段)及主要支流杨河、涡包新河全线按5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疏浚;拆除阻水桥梁、改建涵闸,连通相关水系;美好乡村建设规划中心村所在河段进行生态护岸;新建污水处理厂,整治入河排污口。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对中心城区地下水超采区域,按照地下水双控和保护要求,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等管控指标划定,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监测站网建设,依托引江济淮等调水工程,继续推进地下水置换工作,按照年度封井计划,有序封闭超采区地下水开采井。 |
该区生态问题主要是城市蓝绿空间生态质量不高及采煤活动造成的地面沉陷。区域内有信湖煤矿、涡北煤矿等,目前已形成约948公顷沉陷区。
开展城市绿地系统、城内外河湖水系连通建设工作,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恢复和提升沉陷区生态功能,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推进涡阳城区蓝绿空间建设,将城区沿涡滨水地带打造成充满活力的城市滨水空间,疏浚、连通城区范围涉及河沟并进行生态护岸和绿化建设,依托水系、道路等开展绿地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城区森林绿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通过土地复垦、植树造林、水质改善等措施,恢复损毁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
本分区部署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花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共4个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专栏2 涡阳城区环境提升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涡阳城区沿涡滨河生态项目,将涡阳城区沿涡滨水地带打造成集防洪、生态、景观、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充满活力的城市滨水空间。推进涡阳县涡南水系连通工程,疏浚界洪河、芡河、白膏沟等7条沟河并进行生态护岸和绿化建设,使涡阳城区内河沟连通,提高城区涡河南部区域内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依托水系、道路等开展绿化、绿岛等绿地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城区森林绿量,提升森林生态环境质量。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推进信湖、涡北等煤矿沉陷区治理工作,以辅助修复和生态重塑为主,充分考虑与周边城乡环境的协调,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建则建的原则,根据沉陷深度不同,合理安排耕地恢复与水质改善工作,通过植树造林、土地复垦、水质提升等方式,恢复损毁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同时做好治理后的土地生产工作。注重生产矿山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做到修复和开采同步实施、贯穿始终,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花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推进项目区范围内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复垦,优化农田肌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塑造田园风貌,对项目区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优化,合理划分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对涡阳城区地下水超采区域,按照地下水双控和保护要求,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等管控指标划定,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监测站网建设,依托引江济淮等调水工程,持续推进地下水置换工作,按照年度封井计划,有序封闭超采区地下水开采井。 |
该区生态问题主要是采煤活动造成的地面沉陷。许疃煤矿位于该区域内,目前已形成约1709公顷沉陷区。同时,受农业生产生活影响,区域内水体水质恶化。
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恢复和提升沉陷区生态功能,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自然保护地水体保护与水质改善工作,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
推进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提高湿地与周边水体的连通性,加强水生态保护,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建设缓冲带和生态廊道,扩大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通过土地复垦、植树造林、水质改善等措施,恢复损毁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
本分区部署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共2个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专栏3 蒙城北部湿地保护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围绕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划定管控分区,制定有限的人为活动清单,推进水体保护与水质改善工作,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建设缓冲带和生态廊道,进行国土绿化和生态护岸建设,禁止周边污染物排放,保证保护地内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推进许疃煤矿沉陷区治理工作,采取道路维护、土地复垦、村庄搬迁、沉陷水域岸线治理等工程措施,对受沉陷影响的设施、地物进行恢复治理和综合利用。根据沉陷深度不同,合理安排耕地恢复与水质改善工作,同时做好治理后的土地生产工作。提高采煤沉陷区内受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恢复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保障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注重生产矿山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做到修复和开采同步实施、贯穿始终,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
该区生态问题是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不高,水网发达但连通性有待提升;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平较低。
以改善蒙城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系统稳定性为目标,推进城区水环境治理及农村田、水、路、林综合整治,提升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水平。
重点建设农田灌排、机耕道路、田间林网等项目,推广土地平整改良和稻作技术,在加强引水河道疏浚、泵站提水工程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田间灌溉渠道、排水沟道及桥、涵、闸、站等配套建筑物;同时按照“布局合理、乔灌结合、功能齐全、质量提高”的原则,在沟、渠、路旁和其他宜林地种植树木,营造良好的农田生态环境。
本分区部署“旱改水”建设工程、鳜鱼种质资源保护工程、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共4个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专栏4 蒙城南部农田整治与水系连通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
“旱改水”建设工程。根据本区域水源丰富、水网密布的特点,推进“旱改水”项目建设,对农村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壤结构和耕地质量,美化乡村环境;同时,实施国土绿化项目,积极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促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鳜鱼种质资源保护工程。保护芡河水域,建设、维护河道两岸的绿植缓冲带和隔离带,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逐步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加强水生植被恢复,强化区域内水质监测,同时禁止周边污染物排放,减少水污染,保护修复鳜鱼栖息环境,实施永久性禁捕。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进城区大沟综合整治、建设河沟节制闸。做好沿岸截污、清淤疏浚等工作,进行河沟岸线护理及两岸绿化,以“增绿”护“水清”,改善蒙城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推进城区沿涡河生态景观带建设项目,开展岸线整治、景观建设、生态护岸等生态修复活动;依托水系、道路等开展绿化、绿岛等绿地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城区森林绿量,提升森林生态环境质量。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对蒙城城区地下水超采区域,按照地下水双控和保护要求,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等管控指标划定,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监测站网建设,依托引江济淮等调水工程,持续推进地下水置换工作,按照年度封井计划,有序封闭超采区地下水开采井。 |
该区河湖坑塘较多,区域内分布有两处湿地公园。受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影响,水体水质恶化、滩涂地遭受破坏。同时,江淮运河建设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沿线河流水文条件,对周边农田排涝、生物多样性等产生一定影响。
围绕“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道风景线”建设目标,通过水系治理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推进区域内国土绿化水平,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
坚持保育结合、综合治理,系统开展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积极营造护堤护渠林、生态景观林和特色经济林,加快改造低产低效林,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着力构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同时,加强对廊道内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
本分区部署的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工程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共包含8个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专栏5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在生态廊道1公里范围内持续开展西淝河两岸造林绿化专项行动,积极营造护堤护岸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实施增绿扩量,实现沿岸废弃的码头、厂区全面完成复绿。 森林城镇建设项目。积极推动谯城区赵桥乡、龙扬镇、古城镇、立德镇,蒙城县小辛集乡、马集镇,利辛县汝集镇、孙集镇、展沟镇、新张集乡,涡阳县店集镇等11个省级“森林城镇”创建。 森林村庄建设项目。完成91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构建完整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利用“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隙地,大力发展围村林、护路护堤林、庭院林、水口林、游憩林和环村林带;村前屋后做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竹园等,实现庭院绿化、美化。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湿地修复项目)。开展水系连通工程、水源保障工程,进行点源、面源污染控制,建设绿篱带,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加强对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的管护,推进相连水体保护与水质改善工作,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对揽翠河(开源路—迎宾大道)、晴岚溪(醉月溪—阜蒙河)、醉月溪(揽翠河—潘沟)、车辙沟(永兴路—龙吟河)等沟河进行河道清淤、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景观绿化;依托水系、道路等开展绿化、绿岛等绿地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城区森林绿量,提升森林生态环境质量。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对利辛城区地下水超采区域,按照地下水双控和保护要求,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等管控指标划定,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通过推进工业、生活、园林、农业节水增效,遏制超采现象。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监测站网建设,依托引江济淮等调水工程,持续推进地下水置换工作,按照年度封井计划,有序封闭超采区地下水开采井。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板集煤矿沉陷区治理工作,采取道路维护、土地复垦、村庄搬迁、沉陷水域岸线治理等工程措施,对受沉陷影响的设施、地物进行恢复治理和综合利用。根据沉陷深度不同,合理安排耕地恢复与水质改善工作,同时做好治理后的土地生产工作。注重生产矿山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做到修复和开采同步实施、贯穿始终,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
农药、化肥长期高强度使用改变了土壤结构,使土壤中的有机与无机物比例失调,板结化严重,耕地质量较低。人口外流和粗放发展模式使得农村低效闲置用地较多,配套生活设施、生活污水收运处置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为目标,优化农业农村用地布局,提升农田生态系统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高产农田生态系统,有序优化村镇格局,盘活闲置乡村建设用地,持续开展垃圾、污水、厕所整治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本分区部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共4个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专栏6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低效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实施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农村闲置资产资源。 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按照“两强一增”行动计划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排建设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有力支撑。 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对市域内废弃矿山集中分布区域,开展地形地貌重塑、山体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工作,采取边坡治理、植被复绿、景观打造、宜耕复垦等措施,对破损山体、露天采场和废弃矿井进行整治和修复,有效解决矿山地质环境受损问题。 |
涡河、西淝河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进行植树造林,两岸废弃的码头、厂矿和沿线的滑坡山体、裸露地块全部完成复绿,实现宜林还林、应绿尽绿;沿线有条件的城镇、乡村基本达到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标准,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形成连续完整、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景观优美的生态廊道。
全市构建三级生态网络。一级包括涡河、西淝河;二级包括小洪河、武家河、北淝河、赵王河、界洪河、阜蒙新河、茨淮新河;三级以河流水系、水系林网、农田林网、骨干道路林网、区域绿道等线性廊道为依托,构建由生态源地、水系、林网组成的全域系统化生态网络。重点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专栏7 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工程 |
选取亳州市内主要河流及沟渠,新建湿地保护小区,面积共计8902.61公顷,总长度约2250.00公里,建成后亳州市湿地保护率达到51.82%。其中,谯城区新建湿地保护小区面积3024.94公顷,总长度约为923.30公里,湿地保护率为52.24%;涡阳县新建湿地保护小区面积1817.25公顷,总长度约为423.80公里,湿地保护率为51.64%;蒙城县新建湿地保护小区面积2160.22公顷,总长度约为401.10公里,湿地保护率为52.50%;利辛县新建湿地保护小区面积1900.21公顷,总长度约为501.90公里,湿地保护率为52.56%。通过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建立科学、规范、完备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有效遏制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行为,保护湿地物种的多样性,充分发挥湿地独有的生态特性,维护生态平衡。 |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自然资源(林业)领域专业委员会,组织协调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任务、行动计划。建设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市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库。健全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在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以及生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协同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强化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根据《规划》安排,指导各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本领域生态保护修复指标。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在全域全要素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形成合力。
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县(区)人民政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进本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资源整合”的要求,构建“谁投资、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建立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参与机制,县(区)人民政府拓展投资渠道,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鼓励企业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明确参与领域,在森林、水系、耕地、城镇、矿山等生态系统领域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明晰参与程序,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市场化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库,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公平竞争引入修复主体,开展市场化交易。
优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对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各地要将建设资金列入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相适应。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特点,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压实企业修复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落实企业复垦责任和义务。对重大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等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进行生态修复,按照“谁损毁、谁修复”的原则,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评估(核算)—定价(转化)—交易(补偿)”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用市场化机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有效发挥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加强《规划》协调落实。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自然资源(林业)领域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分工,分解年度任务,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内容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落实《规划》传导机制。强化横向统筹协调,加强市直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围绕《规划》的安排,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协调处理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问题,共同完成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加强纵向任务落实,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生态修复规划传导机制,各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时,应充分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重大工程项目以及指标细化落实。
建立重点项目库。将保障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市级生态修复规划重点项目库。生态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的其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由县(区)纳入本级生态修复规划重点项目库。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突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重违背自然规律的过度人工干预活动,对于科学性不足、系统性较差、综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不得纳入各级生态修复项目库。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制定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因地制宜开展小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保护修复模式。
加强重大工程监管。加强地方政府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沟通配合,构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监管体系,形成重点项目系统化、常规化、连续化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正向激励和问责机制。
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开展碳汇、碳排放、流域综合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监测与评估等方面研究和应用示范,形成一批高质量实用型成果。鼓励市内外农业、林业、土地、测绘、地质、矿产等相关领域技术力量共同参与,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
完善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符合亳州市实际的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修复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试验示范,建立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模式。
强化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支持体系,培养和引进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的拔尖人才和专业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推动科技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当地居民、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专业团队、投资企业提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推动资源、项目、资本等相互耦合,实现共赢。
构建多层次合作交流平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定期召开公众、学者、技术人员、企业、商协会参与的多层次生态修复合作交流会议,建立开放式对话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营造生态保护与修复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科普节目等,大力宣传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及修复成效。
附件
指标 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2030年 |
2035年 |
保护目标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
公顷 |
4278.99 |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 |
||
林地保有量 |
公顷 |
24501.89 |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 |
|||
森林覆盖率 |
% |
21 |
21.6 |
—— |
—— |
|
湿地面积 |
公顷 |
159.44 |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 |
|||
自然保护地占比 |
% |
0.47 |
0.47 |
0.47 |
0.47 |
|
重要河湖库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 |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 |
|||
耕地保有量 |
公顷 |
589625.98 |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 |
|||
系统修复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 |
公顷 |
—— |
639 |
—— |
—— |
退化湿地修复面积 |
公顷 |
—— |
2200 |
3100 |
3792 |
|
河湖岸线生态修复长度 |
千米 |
—— |
1600 |
2100 |
2696 |
|
重要生态廊道修复或新增建设面积 |
公顷 |
—— |
3500 |
5000 |
6000 |
|
综合提升 |
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
公顷 |
—— |
129333 |
230667 |
—— |
森林质量提升面积 |
公顷 |
—— |
9200 |
13100 |
14555 |
|
城镇开发边界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9.44 |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 |
|||
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
% |
61.5 |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 |
注:森林覆盖率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和竹林地以及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总面积占市域总面积的比率。
序号 |
分区名称 |
面积(公顷) |
涉及县(区) |
涉及镇(乡) |
1 |
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 |
83476.03 |
谯城区 |
亳州市中心城区、华佗镇、魏岗镇、五马镇、谯东镇、十八里镇、十九里镇、十河镇、赵桥乡 |
2 |
涡阳城区环境提升与采煤沉陷治理区 |
37998.39 |
涡阳县 |
涡阳城区、花沟镇、陈大镇 |
3 |
蒙城北部湿地保护与采煤沉陷治理区 |
27172.74 |
蒙城县 |
蒙城县许疃镇、板桥集镇 |
4 |
蒙城南部农田整治与水系连通区 |
115031.68 |
蒙城县 |
蒙城城区南部、城关镇、篱笆镇、楚村镇、立仓镇、乐土镇、双涧镇、三义镇、小辛集乡 |
5 |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 |
190217.58 |
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 |
谯城区双沟镇、淝河镇、龙扬镇,涡阳县高公镇、店集镇,利辛县城关镇、西潘楼镇、张村镇、汝集镇、巩店镇、孙集镇、孙庙乡、王市镇、王人镇、永兴镇、马店孜镇、程家集镇、大李集镇、胡集镇、阚疃镇、新张集乡、展沟镇 |
6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 |
398230.26 |
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 |
谯城区牛集镇、古井镇、芦庙镇、颜集镇、张店乡、观堂镇、沙土镇、大杨镇、城父镇、立德镇、古城镇,涡阳县牌坊镇、义门镇、龙山镇、马店镇、双庙镇、高炉镇等,蒙城县马集镇、岳坊镇、小涧镇、坛城镇、王集乡、城关镇,利辛县纪王场乡、江集镇、城北镇、旧城镇、望疃镇、中疃镇 |
合计 |
852126.68 |
—— |
—— |
单位:公顷
序号 |
区域名称 |
面积 |
范围 |
1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域 |
53915.54 |
亳州市中心城区、涡阳城区、蒙城城区及利辛城区 |
2 |
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
55282.79 |
涡河、西淝河、亳药花海大世界水系、蒙城县阜蒙新河水系、蒙城县立仓镇东部芡河两岸及蒙城城区周边水环境治理区域 |
3 |
森林质量提升重点区域 |
18303.79 |
西淝河两侧1公里范围内 |
4 |
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
2337.79 |
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周边区域 |
5 |
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重点区域 |
14287.42 |
涡阳县曹市镇中部、花沟镇东部、陈大镇东南角,利辛县胡集镇西南角及蒙城县许疃镇中部区域 |
6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
274301.30 |
亳州市东北部、西部及南部区域 |
合计 |
418428.63 |
—— |
序号 |
重点 任务 |
重大工程 项目 |
实施区域 |
实施内容 |
分年度实施面积(公顷) |
||
2021— 2025年 |
2026— 2030年 |
2031— 2035年 |
|||||
1 |
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亳州市中心城区 |
城区滨河生态景观带建设、城区水系贯通、绿地系统建设、“林拥城”生态屏障建设 |
—— |
—— |
—— |
亳药花海大世界水系治理二期工程 |
谯城区十八里镇、十河镇 |
河道疏浚、输水引水 |
13537 |
—— |
—— |
||
武家河水系连通工程 |
宋汤河、武家河及其支流 |
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护岸建设 |
—— |
—— |
——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亳州市中心城区 |
推进地下水置换、封闭地下水开采井 |
10000 |
—— |
—— |
||
2 |
涡阳城区环境提升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涡阳城区 |
城区滨河生态景观带建设、涡南水系连通、绿地系统建设 |
—— |
—— |
——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信湖、涡北等煤矿沉陷区及周边区域 |
植树造林、土地复垦、水质改善 |
100 |
250 |
290 |
||
花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涡阳县花沟镇 |
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
—— |
2000 |
——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涡阳城区 |
推进地下水置换、封闭地下水开采井 |
5000 |
—— |
—— |
||
3 |
蒙城北部湿地保护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 |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
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 |
湿地管护 |
587 |
—— |
——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许疃煤矿沉陷区及周边区域 |
植树造林、土地复垦、水质改善 |
50 |
100 |
50 |
||
4 |
蒙城南部农田整治与水系连通区生态修复 |
“旱改水”建设工程 |
蒙城县南部各乡镇 |
土地平整、道路、灌溉与排水设施建设等 |
666 |
4000 |
2000 |
鳜鱼种质资源保护工程 |
蒙城县立仓镇 |
水系生态修复、加强水生植被恢复 |
710 |
—— |
—— |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蒙城城区、乐土镇、双涧镇 |
城区滨河生态景观带建设、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绿地系统建设 |
—— |
—— |
——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蒙城城区 |
推进地下水置换、封闭地下水开采井 |
5000 |
—— |
—— |
||
5 |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 |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
西淝河两岸范围 |
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 |
25246 |
—— |
—— |
森林城镇建设项目 |
谯城区赵桥乡、龙扬镇、古城镇、立德镇,蒙城县小辛集乡、马集镇,利辛县汝集镇、孙集镇、展沟镇、新张集乡,涡阳县店集镇 |
国土绿化 |
98499 |
—— |
—— |
||
森林村庄建设项目 |
市域内有条件的村庄 |
国土绿化 |
—— |
—— |
—— |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湿地修复项目) |
西淝河流域范围 |
水系连通、水源保障,点源、面源污染控制,自然湿地修复 |
—— |
—— |
—— |
||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
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 |
湿地管护 |
1750 |
—— |
—— |
||
5 |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利辛城区 |
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整治、绿地系统建设 |
—— |
—— |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利辛城区 |
推进地下水置换、封闭地下水开采井 |
4000 |
—— |
—— |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板集煤矿沉陷区及周边区域 |
植树造林、土地复垦、水质改善 |
—— |
100 |
102 |
||
6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生态修复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全市域 |
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
—— |
4000 |
5000 |
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
全市域 |
新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排建设 |
93337 |
37336 |
—— |
||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全市域 |
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村厕所及粪污治理 |
—— |
—— |
—— |
||
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
全市域 |
边坡治理、造林垦地 |
639 |
—— |
—— |
||
7 |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 |
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工程 |
境内主要河流及沟渠 |
营造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林,污染整治、防范 |
—— |
—— |
—— |
合计 |
—— |
—— |
—— |
序号 |
重点 任务 |
重大工程项目 |
项目类型 |
投入情况 |
平衡情况 |
||
项目规模(公顷) |
资金来源 |
投资(万元) |
|||||
1 |
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修复 |
——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73400 |
是 |
亳药花海大世界水系治理二期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13537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14600 |
是 |
||
武家河水系连通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28200 |
是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10000 |
各级财政 |
300 |
是 |
||
2 |
涡阳城区环境提升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修复 |
——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132100 |
是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矿山生态修复 |
640 |
企业主体 |
65000 |
是 |
||
花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 |
2000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22311 |
是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5000 |
各级财政 |
200 |
是 |
||
3 |
蒙城北部湿地保护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 |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
自然保护地建设 |
587 |
各级财政 |
300 |
是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矿山生态修复 |
200 |
企业主体、各级财政 |
20800 |
是 |
||
4 |
蒙城南部农田整治与水系连通区生态修复 |
“旱改水”建设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 |
6666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30000 |
是 |
鳜鱼种质资源保护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710 |
各级财政 |
100 |
是 |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9359 |
各级财政 |
101200 |
是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5000 |
各级财政 |
200 |
是 |
||
5 |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 |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25246 |
各级财政 |
1100 |
是 |
森林城镇建设项目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98499 |
各级财政 |
2300 |
是 |
||
森林村庄建设项目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 |
各级财政 |
3200 |
是 |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湿地修复项目)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 |
各级财政 |
800 |
是 |
||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
自然保护地建设 |
1751 |
各级财政 |
900 |
是 |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 |
各级财政 |
22000 |
是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4000 |
各级财政 |
150 |
是 |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矿山生态修复 |
202 |
企业主体 |
20000 |
是 |
||
6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生态修复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 |
9000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90000 |
是 |
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 |
130673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490025 |
是 |
||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修复 |
——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38000 |
是 |
||
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
矿山生态修复 |
639 |
各级财政、社会资金 |
350 |
是 |
||
7 |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 |
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
—— |
各级财政 |
4000 |
是 |
合计 |
—— |
—— |
1161536 |
—— |
表6 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责任部门一览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大工程项目 |
责任部门 |
1 |
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
亳药花海大世界水系治理二期工程 |
市水利局 |
||
武家河水系连通工程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
2 |
涡阳城区环境提升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
花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市水利局 |
||
3 |
蒙城北部湿地保护与采煤沉陷治理区生态修复 |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
4 |
蒙城南部农田整治与水系连通区生态修复 |
“旱改水”建设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鳜鱼种质资源保护工程 |
市农业农村局 |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市水利局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
5 |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 |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森林城镇建设项目 |
|||
森林村庄建设项目 |
|||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
|||
5 |
江淮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湿地修复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
市水利局 |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
6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生态修复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
市农业农村局 |
||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
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
7 |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 |
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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