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数据资源局:
根据《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等四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数资〔2023〕11号)、《安徽省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或建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6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市数据资源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刘威,联系电话(传真):5995020)
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等文件要求,重点聚焦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暨数据工程相关任务,做好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数据资产梳理、数据治理实施、数据开发利用等工作,现制定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工程统筹机制,构建全市数据架构,实施数据工程,实现本部门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上生产、使用和管理数据,有力支撑场景创新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赋能数字亳州发展。
二、开展范围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参照市级方案制定本县(区)方案。
三、主要职责
各部门应当明确本部门分管信息化、数据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首席数据官,充分授权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首席数据官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协调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数字化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数字亳州建设总体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要求。组织制订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数据资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推进实施。
2.统筹推进数据工程。统筹协调本部门根据《安徽省数据工程工作方案》《安徽省数据工程实施指南》《安徽省数据工程方案编制大纲(2023版)》等工程规范,结合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围绕部门履职过程中的业务活动,梳理数据资产,制定数据工程推进计划,积极开展数据工程项目申报。常态化调度数据资产梳理、数据架构搭建等各项重要工作。统筹做好本部门业务流程规则定义和优化、数据资产目录管理、数据指标识别、数据标准制定、数据需求梳理、数据源确定等工作。
3.统筹数据归集治理。统筹协调本部门根据《数据分类规范》《数据源管理规范》等工程规范,对主要数据进行分类,确定各类数据的产生系统和治理原则,推进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加强数据质量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实现问题数据可反馈、应用过程可追溯、质量问题可定责。统筹本部门编制数据入湖实施方案,明确数据入湖范围、数据入湖方式、数据时空化规则等,做好入湖实施工作,为场景创新工程和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数据湖建设提供支撑。
4.统筹数据共享应用和开放。统筹本部门根据《数据服务管理规范》,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做好数据服务开发工作,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及时响应数据共享需求,提高数据共享审批效率,非法定事由不得拒绝其他单位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确保数据“应共享尽共享”。统筹本部门推动数据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立足业务实际,围绕数字亳州建设,积极拓展数据共享应用场景,协调制定本部门政务数据开放清单,依托亳州市数据开放平台,优先开放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的数据。配合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并加强监督,推进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开展技能与安全培训。
5.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党政机关协同、政务运行等赛道,谋划申报场景应用。加强本部门存量信息系统整合和新建信息化项目把关,充分利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和部门现有资源,实现基础底座、数据资源、公共支撑等共用共享,将部门分散、独立的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消除信息烟囱,解决数据分散、数据孤岛、数据低质问题。首席数据官拥有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验收等工作“一票否决权”,确保本部门信息化高质量、集约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机制,加强沟通交流,组织业务指导与培训,在数据工程、场景创新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明确牵头科室、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把工作落细落实。首席数据官名单、牵头科室联系人、工作机制请于2023年6月底前报市数据资源局备案(邮箱:sjzyglj@126.com)。
(二)开展评价指导。市数据资源局围绕首席数据官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市有关单位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指导。
(三)强化总结推广。市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市数据资源局反馈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由市数据资源局汇总,报送省数据资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