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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308-00006 组配分类: 取水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决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水利局关于涡南地表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亳水许〔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日期: 2023-08-08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308-00006
组配分类: 取水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决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水利局关于涡南地表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亳水许〔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日期: 2023-08-08
亳州市水利局关于涡南地表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8-08 17:24 信息来源:亳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乐行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涡阳县涡南地表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统一项目代码:2211-341621-04-01-993540)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对涡阳县涡南地表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涡阳县涡南地表水厂位于涡阳县涡南镇王堂村,建筑面积9029平方米,配水管网183km保障涡阳城乡供水安全的项目,也是涡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确定的骨干供水工程,建成运行后,将置换涡河以南11个乡镇的农饮水厂地下水。

二、同意涡阳县涡南地表水厂取水方案。设计供水规模7m3/d,许可年取水量1778m3,取水口位于西淝河与界洪新河交口以南,西淝河左岸(地理坐标:E115°53′30″N33°24′32″)。供水服务范围为涡河以南11个乡镇,供水对象主要是城乡镇居民生活、公共用水及一般工业用水等。                                                            

三、同意涡阳县涡南地表水厂退水方案。厂区少量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供水区内退水按原退水方案,排入污水管网。

四、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完善节水设施,减少城镇管网漏损。严格落实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建设项目取用水应服从市、县水利局的监督管理,依法取水、依法供水,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及时报批。

六、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规定,在输水管的上游进口段安装计量设施,做好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省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税)。

七、涡南地表水厂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并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八、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决定自行失效。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水利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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