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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312-00004 组配分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实施进展情况及运行结果、工作成效】亳州市利辛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日期: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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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实施进展情况及运行结果、工作成效】亳州市利辛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日期: 2023-12-01
【实施进展情况及运行结果、工作成效】亳州市利辛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01 17:32 信息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部署和推动  

利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调研、部署,到学校检查指导营养计划改善工作,为利辛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

1、利辛县2023秋季享受营养餐学校286所(含教学点),2023年中央下拨利辛县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共计9132万元,截至2023年11月27日,2023年利辛县膳食补助资金累计支出6535万元。

2、资金管理方面

1)建立食堂专户

建立利辛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专户,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将代收的伙食费统一上缴至专户管理,每月按时报账,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

2)设置营养餐专职会计

为进一步加强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的常规管理,利辛县教育局成立专职财务管理团队,各学区配备一名营养餐专职会计,负责辖区内营养餐实施学校膳食补助资金和寄宿制学校早晚餐伙食费的建账、核算及支出。

3)统一建账模板

为有效地指导食堂财务建设,利辛县教育局起草了食堂财务相关报表、建账模板,并印发《利辛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制度》《利辛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4)建立审计机制

每年联合县审计局、财政局定期对学校食堂财务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寄宿制学校早晚餐费用、公办小学附属园午餐费用、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等。

(二)学校食堂供餐推进

截至2023年1127日,亳州市利辛县符合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286所(含教学点),受益学生89869名,涉及23个学区、1所特教学校,覆盖率100%,学校自主经营食堂,食堂供餐率100%。

(三)运转经费保障落实

根据第十一届利辛县政府第1次会议和2014年第32次利辛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聘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经费列入利辛县财政预算。2023年预算食堂从业人员工资1700万元,按照1:100比例足额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1500元/人/月,截至11月27日2022年食堂从业人员费用支出984.17万元。2023年7月24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加教师工作量补助经费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教师工作量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食堂建设与设备投入

2023年利辛县教育局实施食堂项目4个,累计投入资金1148万元。食堂设备添置升级,2023年累计投入资金135万元。

(五)食材招标与采购

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材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管控,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利辛县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所需各类食材严格按照“四统一”进行公开网上招标。2023年7月24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午餐食材纳入营养餐统一管理。

(六)食品安全及管理

1)建立健全食堂制度

为有效加强学校食堂的操作环节记录和过程管理,督查各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了《利辛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学生早晚餐和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午餐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了《利辛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手册》《学生实名制登记表》《就餐签名册》《食品留样记录》《食品验收入库单》《每月米、面、油用量计划表》等表册。

2)统一食堂各类台账

为加强学校食堂常规管理,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制定食堂台账,即晨检记录台账、陪餐记录台账、留样记录台账、消毒记录台账、废弃物处理台账、索票索证台账。

3)实行双留样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细化溯源渠道,县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材留样实行双留样制度,即加工前食材、加工后食材进行分类留样,并制定统一留样标签。

4)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建设

利辛县政府每年投入80万元,用于互联网+明厨亮灶网络及平台维护。目前该系统正在更新升级,升级后的系统可以直接喊话纠正食堂从业人员不规范动作等。

5)建立督导体制

利辛县教育局利用专职督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踪整改等。

6)落实领导陪餐制

每周一餐吃食堂,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每周到学校陪餐一次,现场检查食堂管理及餐饮等问题。同时印发《学校食堂常规检查“十看”“三问”“十不准”》明白单,让学校明确日常检查注意事项。

7)开展示范食堂创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质升级,定期开展示范食堂创建工作。

8)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教育局要求有关学校每学期开学初联系当地市场所,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让从业人员尽快熟悉学校食堂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接受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不定期组织全县食堂总监、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达3600余人次。

(六)信息公开公示与宣传教育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补助的实名制信息、每日菜谱、每日收支等相关信息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学期开学初,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与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地调研、座谈,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营造全县上下关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利辛县教育局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提高了全社会的知晓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利辛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七)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利辛县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健全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利辛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手册》《学生实名制登记表》《就餐签名册》《食品留样记录》《食品验收入库单》《每月米、面、油用量计划表》等表册,效加强了营养改善工作的环节记录和过程管理。

2、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管理

利辛县教育局把食堂重点岗位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对象(采购人员、保管人员、监管人员、记账员),定期进行政策宣传教育,要求各自然学校校长要每天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中心校要每星期要开展一次抽查。严格执行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的程序、手续审核支付资金,确保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不出任何问题。

3、完善落实“双月报制度

利辛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省营养办的要求,对所辖国家试点的营养餐学校运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汇总,及时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排、使用进度、供餐模式等情况通过“双月报系统上报省营养办,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数据真实可靠,有效落实了双月报制度。

4、建立教师陪餐制,成立膳食委员会

    利辛县教育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利辛县实际情况,明确营养餐试点学校建立领导班子陪餐制,成立膳食委员会,局领导每周定期到试点学校陪餐。通过家长参与陪餐,促进营养餐质量社会监督力度。

5、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利辛县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在食品安全和资金监管方面情况多次进行调研、督查和指导。将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纳入对乡镇中心学校的年终考核,建立常规监督体系,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实行多方位的监督。

(八)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一是利辛县286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特教学校)共计89869万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100%,学校食堂供餐率100%,学生健康状况普遍提高,社会满意度高

    二是利辛政府每年投入80万元,用于互联网+明厨亮灶网络及平台维护。截至目前,利辛县已全部实行明厨亮灶,达标率100%,提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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