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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312-00075 组配分类: 质量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全市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3-12-31
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312-00075
组配分类: 质量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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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全市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3-12-31
关于全市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31 15:42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住建局,亳州高新区项目建设局、亳芜园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整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亳建管〔2023〕4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项目。在各施工项目现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个,下发《问题移交单》34份,执法建议书9份,发现问题隐患364条,发现重大质量安全生产隐患9条。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农民工工资、绿色建筑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发现,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各项目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可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县、区主管部门存在问题

1.政策执行不足、宣传贯彻未落实。三县三区都存在对辖区建筑业企业文件宣贯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涡阳县、蒙城县、谯城区、高新区、亳芜园区主管部门通过智慧监管平台下发问题通知单没有及时闭合;市级下发的专项治理文件在利辛县宝城晴岚绿苑项目没有开展自查自纠;涡阳县、蒙城县、高新区未能及时督促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以及视频联网。

2.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第四季度对各县、区开展扬尘考评三次,通过各县区考评分数情况表明,三县三区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被抽查到的建筑施工工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高新区古井贡酒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多个分包单位同时施工。在起重设备管理上登记备案流程不规范;人员力量薄弱;部分监管人员专业性不强,例如涡阳县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设在县建筑工程质检中心,既没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又没有专人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二)项目存在问题

1.政策执行落实方面。在四季度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仍存在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评价、未连接视频联网,例如涡阳县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项目、蒙城县新型城镇化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高新区古井贡酒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未开展11月份安全生产标准化线上自评;高新区古井贡酒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未通过智慧监管平台进行视频联网。11月份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和冬季消防专项治理》通知文件,要求企业11月30日至12月7日开展自查自纠,利辛县宝城晴岚绿苑项目没有组织开展自查。

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部分项目存在胀模、夹渣、露筋现象;现场抽测构件存在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砌体工程构造柱钢筋及砌体拉结筋为后植;构造柱筋搭接长度不够,且箍筋加密区箍筋数量不符合要求。例如亳芜道东人才公寓项目叠合板及预制梁部分管线未预埋,后期开洞造成露筋;卫生间上翻砼未与主体结构同时浇筑或未闭合;砼有夹渣、胀模、缩径、露筋等问题。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的理解和界定不清,未认真学习并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例如涡阳县天成一品项目存在基坑工程放坡系数未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问题。

4.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部分项目在土方作业阶段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到位、场内道路泥污不能及时清理;少数项目出入口视频监控不能正常使用,裸露土方覆盖不到位,硬化道路尘土未及时清扫,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例如涡阳县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场区、道路积尘严重未及时清扫洒水;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覆盖;砂石物料覆盖不完全;材料堆放杂乱;裸土覆盖不完全;施工单位未定期开展扬尘治理培训教育;监理日志无巡视记录。

5.市场行为方面。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按承诺人员到岗,且不能提供本人由中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混乱,未对分包单位现场人员进行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存在未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进行审核或把关不严的情况。例如利辛县万达天宸府施工单位任命文件任命16个人,除项目经理杨航,安全员许高兴、王飞,劳资员王浩在岗,其余人员均未在岗。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道东人才公寓项目监理单位未对劳务分包单位四川渝融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人员资格审核。

6.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按月拨付人工费进专户;施工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约定人工费拨付情况。例如谯城区桂语听澜项目、西子璞岸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月拨付人工费进专户(9月份人工费未拨付);施工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9-11月份工资未发放);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约定人工费拨付情况。

7.绿色装配式方面。部分项目图审合格证上绿色建筑星级目标与施工图纸不符(桂语听澜一标段)。监理单位未提供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或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不符合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和现行规范要求。例如桂语听澜项目存在未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图审机构未对建筑节能内容进行专项审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标明该项目为“基本级”而图审合格证上绿色建筑星级目标为“一星级”;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实施细则不具有针对性;监理单位未编制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

三、处理意见

对以下存在较严重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下发执法建议书。

1.质量方面。

谯城区桂语听澜项目8#楼、谯城区西子璞岸项目7#楼、高新区古井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7#楼、高新区滨江八号二期工程项目1#楼、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道东人才公寓7#楼、涡阳县紫气东来小区(二期)17号楼等6栋楼部分构件现场回弹检测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等级,按规范进行批量检测。

2.安全方面。

涡阳县天成一品项目存在基坑工程放坡系数未严格按照方案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

3.市场行为方面。

(1)利辛县万达广场·天宸府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安徽中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命文件人员除项目经理杨航以外,其余人员未提供社保证明,任命文件人员任命16人,到岗4人,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转包。

(2)高新区滨江八号小区项目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徐永胜,安全员孙然、胡飞、桂涛,质量员张凯、黄德义,施工员刘阳、牛京保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涉嫌转包。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行业监管。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各项政策制度要求,制定完善行业监管举措。强化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工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加大处罚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项目主体单位、未履职尽责的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移交处罚,问题严重的项目实施停工处理,并对有关单位依法进行信用惩戒,直至清出亳州建筑市场。

(三)完善机构设置,推进平台应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辖区项目监管工作实际,完善机构设置,合理增加人员力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监管力量;加大亳州市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推广使用,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线上安全标准化考评及远程视频建设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借助现代化、科技化管理弥补自身力量不足。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贯实施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

(五)跟踪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我局已通过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对问题清单进行交办,对存在严重问题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期回复,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项目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整改回复及立案查处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回复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bzjwjgk@163.com),联系人李永强,联系电话:5120118。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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