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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401-0001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23〕52号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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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23〕52号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4-01-03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15:27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年版)的通知

亳政202352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1229        

 

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该方案适用于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总面积约为563.97km2,其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图件依据《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覆盖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为199.81km2(包含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水域等区域约8.09km2)。

二、划分原则

(一)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进行科学划定。

(二)主要以城市规划功能结构和城镇集中建设区为单元划分声环境功能区。

(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

(四)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新增或调整的规划区和道路,新增或调整的区域可根据其功能区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补充或调整为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具体由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公布实施。

三、划分方法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5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根据相关规划文件,本划分方案无符合划分为0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保持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划定的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规定的区域;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区域、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1.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2.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距离,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确定为: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5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40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1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两侧区域,具体距离确定方法同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5.4a类和4b类重叠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划建设的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域,未建成投入使用前按其所属单元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标准,投入使用后,执行相应的4类区标准。

(六)乡村等区域(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但用地性质暂不明确的区域)根据声环境管理的需要,按照以下要求确定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8.3条规定)内区域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划分结果

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0.42km2,占划分面积的5.44%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96.41km2,占划分面积的50.29%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48.79km2,占划分面积的25.45%4类声环境功能区,含4a类和4b类交通服务站场,面积36.10km2,占划分面积的18.82%。具体划分结果详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图1

五、划分说明

(一)本区划实施之日起,本市之前相关声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与本区划不一致的,以本区划为准。

(二)机场不适用于本区划。机场周围区域内除飞机外的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源,应执行其所在本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噪声排放标准;飞机降落与地面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要求。

机场周围区域指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的区域,以经批准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确定的区域为准。

(三)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由于我市康复疗养区域规模较小、分散,故未单独划0类区,规划范围内若存在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存在的村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对本次未划入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原有工业企业的噪声管理按环评批复要求执行,并应逐渐过渡至满足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五)本区划由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表1

 

亳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

 

序号

区域

面积(平方公里)

1

城市规划范围

563.97

 

附表2

 

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序号

声功能区类别

声功能区面积

平方公里

比例

1

0类声环境功能区

0

0.00%

2

1类声环境功能区

10.42

5.44%

3

2类声环境功能区

96.41

50.29%

4

3类声环境功能区

48.79

25.45%

5

4类声环境功能区

36.10

18.82%

6

合计

191.72

100.00%

 

 

附表3

 

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类型

编号

功能区位置

执行标准

1类声环境功能区

1-01

香附-魏武大道-古泉-汤王大道合围区域

昼间55dB

夜间45dB

1-02

涡河-新华南路-和平路-南京巷-里仁街-花戏楼街-和平路-汤王大道合围区域

1-03

文帝路-民政-光明路-宋汤河-芍花路-希夷大道-药都路-桐乡路-芍花路-汤王大道合围区域

1-04

长江路-仙翁路-杜仲-希夷大道-养生大道-仙翁路-亳菊路-汤王大道合围区域

1-05

牡丹路-仙翁路-雪莲路-嵇康路-银杏路-汤王大道合围区域

1-06

桐花路--迎春-老君大道合围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中心城区及周边(134类区以外的区域)

昼间60dB

夜间50dB

3类声环境功能区

3-01

涡河-张良路-芍花西路-古井大道合围区域

昼间65dB

夜间55dB

3-02

文帝西路-药王大道-柴胡路-华佗大道-紫苑路-振谯路-桐花路-古井大道-仙茅路-庄周-芍花路-科技路合围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

3-03

紫苑路-汤王大道-牡丹路-漆园路-银杏路-汤王大道-酒城大道-菁华路-槐花路-希夷大道-合欢路-龙凤新河-酒城大道-京九铁路-亳芜大道-古井大道-亳菊路-庄周路-亳芍路-宋汤河合围区域

3-04

迎春路-亳城河-亳芜大道-京九铁路-酒城大道-神农大道-槐花东路-老君大道-酒城大道-文采路合围区域

3-05

紫苑路-京九铁路-养生大道-神农大道-蔷薇路-老君大道-海棠路-神农大道-银杏-京九铁路-百合路-龙凤新河合围区域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

详见附表4

昼间70dB

夜间55dB

交通服务区域

亳州汽车南站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

京九铁路、商合杭铁路

昼间70dB

夜间60dB

交通服务区域

亳州站、亳州南站

注:①昼间是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附表4

 

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域明细表

 

分类

交通干线(交通服务区域)

交通干线(交通服务区域)名称

4a

快速路

北一环路、古井大道、亳芜大道、三清大道、人民路、光明路、药都路、养生大道、汤王大道、魏武大道

主干路

和平西路、香附路、古泉路、芍花路、杜仲路、银杏路、酒城大道、合欢东路、合欢路、张良路、药王大道、华佗大道、新华北路、新华南路、希夷大道、建安路、亳涡路、神农大道、老君大道、文苑路、元参路、亳柘路、人民路

次干路

沉香路、和平路、利辛路、三圣路、交通路、文帝西路、水仙路、沧海路、紫苑路、桐花路、莲花路、迎春路、百合路、槐花东路、茴香东路、月季东路、工业路、长江路、柴胡路、亳菊路、牡丹路、亳芍路、槐花路、茴香路、月季路、庄周路、振谯路、花戏楼路、雪枫路、子建路、民政路、三曹路、漆园路、仙翁路、菁华路、嵇康路、曹霸路、文采路、和圣路、昭武路、汤陵路、文帝路、人民路、望州路

交通枢纽

亳州汽车南站

内河航道

涡河航道

4b

铁路及轨道交通

京九铁路、商合杭铁路

交通枢纽

亳州站、亳州南站

附图1

亳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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