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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401-00039 组配分类: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专场申请和考场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0 发布日期: 2024-01-10
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401-00039
组配分类: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专场申请和考场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0
发布日期: 2024-01-1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专场申请和考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6:08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生态环境局:

针对近年来我省各市生态环境局在申请和组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专场考试实际,为进一步规范专场考试,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 第57号),提出以下要求,请予严格执行。

一、专场考试申请程序

专场考试由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以下简称“核安全处”)的通知,及时向省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附后),书面申请需加盖市生态环境局公章,以扫描件报核安全处。

核安全处按月向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申报考试计划,经确认后,核安全处告知提出申请的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填写考生信息导入表(系统管理员在录入考场信息时应仔细审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将电子表格提交至核安全处。

核安全处审核确认考生信息导入表无误后,告知市生态环境局并发放考生签到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示考生打印准考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将考生签到表存档并将扫描件提交至核安全处。

二、组织保障

提出专场考试申请的市生态环境局应做好专场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考前沟通,每场考试考官不少于2人负责考生签到和监考工作。

(一)考点设置

专场考试属非固定考点考试,应优先选择配备台式电脑并以有线方式连接至互联网的电教室或计算机机房等地点组织考试。

如考点不具备上述条件,可选择在教室、会议室等地点,考生自带便携式电脑参加考试,考点应保证通畅的无线网络连接和足够的电力供给并提前进行测试,防止出现因网络故障、供电不足等原因导致考试中断等异常情况。

考点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如不具备条件的,监考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或其他可保存监控视频的摄像设备监考。

(二)考场监督管理

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组织参考人员开始签到时,应同步打开考场监控系统或现场视频录制设备,严格考前检查,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和参考人员信息;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图文资料进入考场。考前5分钟时需向参考人员宣布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人员将相关视频文件和违纪人员信息提交至核安全处,核安全处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考试规则给予考生相应处理。考试结束时,监考工作人员需在参考人员签到表上签字,考试现场录像存档不少于30天。

(三)电脑配置

考试所用电脑必须安装windows7、8、10任一操作系统和谷歌浏览器65.0以上版本,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培训和考核人员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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