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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401-0003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2024〕2号
发文日期: 2024-01-14 发布日期: 2024-01-19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401-0003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2024〕2号
发文日期: 2024-01-14
发布日期: 2024-01-19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10:47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

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20242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114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安徽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2025年,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差距明显缩小,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9人,力争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8.3人,进培养一批长三角知名、全省知名的临床专家团队,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逐步提升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与沪苏浙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人均预期寿命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力争达到皖北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

1.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育。落实市人才政策,大力实施卫生健康招才引智行动和柔性引才引智行动,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医学人才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等,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人才支撑。加强多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建立适应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打造一批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加强医教协同,优化专业结构,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按国家标准配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落实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场景应用,构建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实现应急状态下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资源统筹。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落实国家关于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健康巡讲专家作用,加大全民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委编办、数据资源局、科技

3.夯实基层服务网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和健康服务需求,优化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服务全覆盖。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好用好村卫生室,增强卫生健康服务功能。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针对急诊急救和县域主要外转病种,建设一批县级核心专科群,引进培养一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继续落实城市三级甲等医院组团式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部署。到2025年,力争2家县级医院达到三甲等医院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建设高水平医院,到2035年,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力争2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进入全国200或逐年进步10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入全省20面向医学前沿技术和健康需求,推进以原始创新为根基的临床研究,推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落地依托高水平医院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市人民医院复杂冠脉病变、慢性呼吸疾病、未分化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中医院中医眼病、针灸研究中心建设。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推进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等相关的新药创制等领域科研攻关。鼓励及时引进国内省内先进医疗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用于临床,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基于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6.建设医学医疗中心。引进沪苏浙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新材料,填补区域技术空白。积极推进市中医院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优秀创新团队、专科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依托市儿童医院,力争建成皖北区域儿童医学中心,并形成一定辐射力和影响力落实省级115N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部署,构建以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为基础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在市人民医院设立传染病独立院区,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落实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合作协议,深化与长三角地区医疗机构紧密型合作。(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7.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争创2个以上国家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2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5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国医大师工作室、全国名中医工作室6个。在资金、项目和政策等方面重点支持推动亳州人民医院牵头建设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国家罕见病(血友病)治疗中心,牵头组建妇产科、儿科专科专病联盟建立第三方专科评估和重点专科定期考评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扩大康复和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通过引导支持床位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和康复医、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等方式,增加康复、护理等机构数量鼓励医疗机构人员提供居家康复服务,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居家康复、宁疗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扩大康复医疗床位,到2025康复医疗床位达到500张以上大力开展康复医师培养和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按国家立项指南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支付政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9.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第五人民医院与长三角优质医院、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建精神专科联盟。推进100%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县区、乡镇(街道)按要求设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并规范提供服务。组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团队,定期组织心理健康专家走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为职工、老年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疏导和援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

10.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创新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丰富签约内涵,建立健全居民健康和医保基金双守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服务。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县域内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合理提升有偿签约比例,逐步完善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差异化政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1.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的基础上,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区域内就诊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继续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改革任务,持续完善按人头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蒙城县和涡阳县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试点,支持蒙城县中医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省级示范建设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具备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资质。对医共体充分授权,医共体人力资源、财务、药品耗材采购配送、慢管理、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实体化运行,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其更多自主权,推动实行人财物统一集中管理。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促进县域医共体服务同质化。定期开展牵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交互轮岗,持续开展市县级医院千医下。统一开展三基”“三严考核和医疗质控管理。医共体按需制定药品配备目录和乡村必备用药目录,完善短缺药品监测与供应保障机制,开展处方自由流动,在线处方点评,落实药学服务同质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包干支付。在按人头总额预付基础上,医共体内实行病种分值(DIP)付费。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实行政策引导,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县域内住院率和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牵头单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建设数字健康医共体。医共体内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医共体为单位,推进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查房、专科联盟等系统应用。鼓励以县区为单位建设医共体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医共体内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一运营、一体化评价,医共体牵头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4级以上,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乙等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加强防治结合。依托医联体平台,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建立医疗、公共卫生、基层卫生融合发展的防控机制,探索并推广医防融合慢性病一体化管理试点,实现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有效融合。公立医院设立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等的预防保健科室。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双向派驻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7.促进医养结合。鼓励公立医院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推进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用好医联体平台,开展互联网+护理延续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积极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健康管理、慢性病诊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8.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加快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服务中心,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建设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占比不少于5%。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药(含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处方比例达到60%全面实施六一战略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全国中医药产业高地,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的桥头堡推动华佗医学传承创新发展,积极育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名中医工作室面推广银针行动”“智慧中药房经验。牵头单位:市药业发展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谯城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19.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对照省级标准,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开展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专项行动。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强化药品供应保障,支持新增或完善药学服务价格项目,健全临床药师制度力争到2025年,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药师下临床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二分局

20.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服务。三级医院至少10%的专家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等预留给基层。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一张床。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指南和转诊管理服务规范。参保患者经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下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起付线可抵扣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额度,转入下级医疗机构继续康复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医保报销起付线。加强县域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探索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

21.提升服务便捷性。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建设智慧医院,落实电子健康码与医保电子凭证、安徽码融合部署要求逐步实现全看病就医结算一码通行,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互认共享,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入出院服务中心,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医疗在线支付,推广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整合打通线上服务终端。推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授权开放。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深入推进出生一件事全面推广电子健康证,实现法定相关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线上预约申请、信息录入、智能审核、自行下载打印和移动端监管。大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

22.增强服务舒适性。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健全上门服务的医疗安全管理、价格与支付政策。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加强医患沟通和相互信任,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落实优质护理要求开展省级示范优质护理服务病区创建,力争到2025年,三级甲等医院省级示范优质护理病区占比达到20%以上。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建立司法、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之间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整合资源、交换信息、密切配合,为调解工作提供保障。改善住院病人综合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营养筛查、心理评估、镇痛等综合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和满意度。鼓励设立无陪护病房。规范化培训护工职业技能,助力打造安徽护工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

23.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优化完善机构职能设置。探索疾控中心实施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鼓励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强化绩效考核。实施公共卫生能力升工程,力争将市疾控中心建成区域一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成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2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根据就医需求和服务能力,支持基层合理配置CT/MRI、彩超、消化内镜、腹腔镜等设备。落实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管理自主权,完善与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事前沟通等机制。完善城乡协同、以城带乡帮扶机制,深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有计划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作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责。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等评价评审体系。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医联体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强化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26.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市、县两级政府按规定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强化对区域医疗中心、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领域的资金保障,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7.健全服务购买机制。健全完善医疗服务动态评估调价机制,每年度开展动态调价评估,评估触发后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省级价格水平保持梯度衔接。修订完善现有价格项目规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优化新增价格项目工作,医保局核准各的新增价格项目且我医疗机构有需求的,分批报医保局核准后使用。支持基于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对优化重大疾病治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合理增加特需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在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中的系数和分值。推行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推广慢性病管理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医保基金按人头包干使用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8.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和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建立完善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机构编制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保障模式。推动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鼓励校园招聘等多种形式。落实国家、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县域重点评价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29.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自主确定薪酬分配方式。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相应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30.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优化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市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平台支撑能力。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公立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以上。推动人工智能等在医疗卫生领域中应用,推进面向行业的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应用。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卫生专网,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1.强化行风建设与综合监管。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针对医药产品购销和临床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医疗医保医药系统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监管目录,实现监管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和企业数据行为监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加强联合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市数据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党委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政府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列入年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县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以县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各县区因地制宜加强监测评价。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改革发展预期,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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