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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42621U/202401-00082 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5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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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5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5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1-31 14:43 信息来源: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布5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案例

蒙城县牛某某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月2日,蒙城县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时发现,城关街道居民牛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发布烟花爆竹销售广告,经营烟花爆竹。南关派出所民警在其住所查获“加特林”、“大西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共计58箱。

牛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1月3日,蒙城县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牛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将其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相关线索移交至蒙城县应急局。



案例二
谯城区龙扬镇某超市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月12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龙扬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谯城区龙扬镇龙扬行政村村民王某某在其经营的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47箱、爆竹374盘。
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谯城区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其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案例三

利辛县王某某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月1日,利辛县应急局联合利辛县公安局新张集派出所在利辛县新张集乡陶集日常检查,发现王某某个人经营的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07件零12盘。经调查,王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属实,并销售所得8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利辛县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将其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相关线索移交至利辛县应急局。


案例四

涡阳县史某某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月3日,涡阳县应急局联合涡阳县城关派出所在涡阳县城关街道某小区史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1箱,史某承认其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属实。

史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涡阳县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史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案例五

亳州高新区刘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23年12月23日,亳州高新区应急局联合区环保中心和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巡查时发现,刘某某驾驶一厢式货车在三清大道辅道内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现场查货烟花爆竹76箱、鞭炮1盘。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12月24日,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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