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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4973979K/202405-00027 组配分类: 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3年度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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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3年度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2023年度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4-05-24 16:36 信息来源: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度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立足持续攻坚区定位,持续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首要任务意识,聚力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显著成效,乡村振兴取得积极进展。

二、考核指标自评情况

(一)资金保障(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市级履行支出责任情况(自评10分)

2023年,亳州市安排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4亿元,与上年持平。

2.资金拨付进度(自评10分)

2023年预算批复后(批复日期为2023119日),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市级衔接资金分配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分两批次下达市级资金,第一批市级衔接资金于315日拨付各县区,第二批市级衔接资金下达与县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相挂钩,于83日拨付各县区,支持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市级衔接资金于预算批复60日内下达县区。

(二)资金监管(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自评5分)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亳财农〔2021309号),明确了衔接资金分配方式、支出范围和监管责任等,指导县区使用管理市级衔接资金。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因素法,选取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等因素进行分配。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市级5.64亿元衔接资金分两批次下达,第一批市级衔接资金于315日拨付各县区,第二批市级衔接资金下达与县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相挂钩,于83日拨付各县区,支持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拨付涡阳县12322万元、蒙城县10861万元、利辛县19758万元、谯城区13459万元。

分配下达市级衔接资金时,市级将资金使用权和项目审批权下放县区,由县区按照资金管理和整合权限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使用市级衔接资金。

2.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自评6分)

我市继续延续脱贫攻坚期内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关于健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亳扶办〔201824号)文件),按照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的要求,做好全市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及时将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让衔接资金使用公开化、透明化,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3.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自评9分)

1)定期开展跟踪督促情况。一是市乡村振兴局继续落实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月调度通报制度,每月通报衔接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相关情况,并抄报市委、市政府及县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中的重大问题,点对点《专报》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组织开展项目资金暗访抽查、督导,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二是市财政局每周对财政直达系统中各县区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212317平台反馈问题处理情况。今年以来我市未收到12317等平台反馈涉衔接资金项目问题。

(三)使用成效(满分60分,自评得分60分)

1.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自评14分)

2023年,我市高度重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一是实施集中攻坚行动。下好年度项目实施先手棋,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实施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聚焦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工程推进和资金支出四个重点环节,集中3-5月实施项目集中攻坚行动。二是持续落实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召开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调度会,每月通报工作情况并抄报市委、市政府及县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中的重大问题,点对点《专报》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紧盯节点目标考核关键时点,每日调度通报各县区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强化实地督导。突出项目开工、实施进度、资金支付等关键指标,采取随机暗访、现场调度等形式,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通报》(第六期),截至2023731日,我市共收到各级各类衔接资金143466.17万元,累计支出84548.98万元,支出率58.94%,高于资金支出序时进度(58.33%0.61个百分点。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通报》(第八期),截至2023930日,我市共收到各级各类衔接资金179518万元,累计支出134869.24万元,占比75.13%,高于资金支出序时进度(74.99%0.14个百分点。

2.预算执行率(自评15分)

2023年我市到账各级各类衔接资金总额179518万元,根据县区报送数据,截至202312月底,累计支出171433.23万元,结余资金8084.77万元(含质保金401.27万元),实际支出比率95.72%

市本级不存在2年以上和1—2年结转结余的衔接资金;结转结余率为0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自评16分)

2023年,我市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立足持续攻坚区定位,聚力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4903元,同比增长17.1%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提升,没有出现一例返贫致贫现象。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效果方面。将防返贫监测帮扶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关键之举,持续完善并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一是完善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专题调研,形成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专题调研报告》被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参考》(第24期)采用。根据调研情况,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组网格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村组网格员选配、管理和使用,全市共优化设置基层网格15343个,加强网格员日常管理培训,督导落实日常走访、政策宣传、及时反映问题并配合落实政策等工作职责。二是开展集中排查。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建立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分级开展组织动员和业务培训。全市2万余名乡村干部、网格员等,聚焦7个方面重要内容,集中5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所有排查对象进行全覆盖实地走访,及时发现和化解存在的问题风险。加强集中排查业务指导和暗访督导,督促和指导镇村完成1.99万条排查问题整改。三是坚持动态管理。科学确定2023年监测范围为7900元。继续推广使用省一码申报小程序,加强基层干部走访联系,常态化开展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对接,比对预警信息数据12.6万条反馈基层调查核实,做到“应纳尽纳”。结合集中排查及信息采集,推进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与监测对象联审联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今年,全市新增监测对象23547509人。四是做好精准施策。全面推进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针对全市1.5万户3.88万名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和实际情况,分类落实开发式帮扶政策及兜底保障政策。目前,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1.12万户2.68万人。

2)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据统计调查部门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0万元,同比增长8.8%,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

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4903元,同比增长17.1%,增速高于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自评15分)

1)中央衔接资金。2023年我市共收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9528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涉及资金27789.06万元,资金占比达70.3%,高于规定比例(60%10.3个百分点。

2)省级衔接资金。2023年我市共收到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5090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涉及资金17572.4万元,资金占比达70.04%,高于规定比例(60%10.04个百分点。

(四)加减分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机制创新方面

1)下好项目实施先手棋,持续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工作调度、常态化开展暗访督导,着力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一是推深做实项目谋划。落实衔接资金项目边实施,边谋划的工作思路,20226月初部署启动2023年度项目谋划,并将其纳入衔接资金“月调度月通报”重要内容,督导县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项目库建设要求,高质量开展项目谋划。二是实施集中攻坚行动。落实“早部署、早谋划”,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实施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聚焦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工程推进和资金支出四个重点环节,集中3-5月实施项目集中攻坚行动。三是持续落实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坚持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调度会和现场推进会交错召开,每月通报工作情况并抄报市委、市政府及县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中的重大问题,点对点《专报》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全年累计召开调度会议9次、印发《通报》9期、呈送《专报》6期。同时,紧盯节点目标考核关键时点,每日调度通报各县区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强化实地督导。突出项目开工、实施进度、资金支付等关键指标,不定期组织开展县区互查、暗访抽查等暗访督导,采取随机抽取项目、现场查看项目实施、座谈等方式,动态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进行实名通报。

2)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要求,深入实施六一战略,聚焦高质量全产业链发展两条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以赴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锚定发展方向。依托养殖传统、交通区位等比较优势,年产720万吨秸秆等资源优势和全省唯一国家级种公牛站种源优势,制定《亳州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实施三七百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市肉牛饲养量30万头、202770万头、2030100万头。二是优化产业布局。我市四个县区分别围绕做大体量、做长链条、做强品种、做优品质错位发展,通过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养殖户+种植户+秸秆饲料企业模式,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养殖增收。全市肉牛规模养殖场276个、同比增长46.4%;肉牛饲养量18.3万头、同比增长45.5%三是聚焦精深加工。培育安徽正益等牛肉加工企业12家,年加工肉牛5.1万吨,年产值50亿元。蒙城黄牛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皖美农品区域公共品牌,五洲”“正益产品分别荣获中国国际博览会和安徽名牌产品称号。四是完善配套支持。市级设立专项基金10亿元、市财政列支5000万元支持牛产业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规模9250.2万元,2024年谋划入库牛产业项目84个、资金规模11.54亿元。建立企业+银行+保险协同支农机制,将每头肉牛贷款标准由4000元提高至1.35万元,肉牛保险由4500/头提高至1.5万元/头。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全市仓储冷链设施总容积达81万立方米。组建一库(肉牛产业专家库)、一院(肉牛养殖商学院)、一平台(徽牛云数智平台),强化服务保障。五是坚持绿色循环。在养殖集中区域新建或扩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力发展有机肥企业,进一步促进种养平衡,全市已建成有机肥厂16家,年加工畜禽粪污50万吨,生产有机肥24万吨。

2.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方面

我市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6400万元,执行过程中,不存在调减衔接资金预算情况。

3.数据作假方面

我市在2023年衔接资金使用中,切实做到规范分配、合理使用,无数据作假情况。

4.违规违纪方面

经排查,我市市本级无国家和省级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检监察等发现和曝光的违规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情况。

综上,我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1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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