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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7373246591/202407-00042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亳征预告〔2024〕6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日期: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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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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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亳征预告〔2024〕6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日期: 2024-07-05
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亳征预告〔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07-05 11:36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开展亳州市2024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对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社区管理中心张良社区,第四社区管理中心老君社区、百合社区、酒城社区、文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第三社区管理中心张良社区酒城大道(望州路至古井大道段、菁华路至汤王大道段)北侧,第四社区管理中心老君社区酒城大道(曹洪路至老君大道段)南侧,百合社区酒城大道(文采路至崇文路段)北侧,酒城社区酒城大道(文采路至文苑路段)南侧文苑社区酒城大道(夏侯惇路至亳城路段)南侧,拟征收集体土地3.9335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亳州市酒城大道道路两侧附属绿化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活动。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亳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社区管理中心张良社区,第四社区管理中心老君社区、百合社区、酒城社区、文苑社区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567hw.com)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董国瑾,联系方式:0558559518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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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图中红线区域为拟征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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