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直工委2022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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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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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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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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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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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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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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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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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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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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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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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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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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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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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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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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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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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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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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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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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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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 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亳州市市直工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精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亳州市直工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元,占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 元,占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45%;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4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精减了公务接待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精减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精神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公〔2013〕132号)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直工委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