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23年第4期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308-00105
  •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3-08-28 17:14
  • 发布文号

    亳政办秘〔2023〕27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信息来源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信息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涉企“办不成事”问题提级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 内容概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涉企“办不成事”问题提级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17:14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1984次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亳州市涉企办不成事问题提级办理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824        

  

 

亳州市涉企办不成事问题

提级办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高效解决企业诉求,通过提级办理,推动涉企办不成事问题解决,提升企业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集中收办

(一)通过常态化开展市长周六会企日、优环境、促发展集中办公活动、领导包保走访、省为企服务平台、码上监督平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市长热线转办、省市领导交办等反映的涉企问题(不含涉法、涉诉、涉访问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办不成事问题清单:

1.2次交办后未办结的;

2.经研判为跨部门、跨层级、历史遗留等复杂、难以解决的问题;

3.市直部门、各载体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需要市政府顶格提级办理的问题;

4.其他需要顶格提级办理的办不成事问题。

二、提级交办

(二)由市营商环境办负责定期梳理办不成事问题,明确问题类型、承办部门等,建立台账清单,呈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阅示。

(三)针对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问题,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副秘书长为副组长,承办单位、市营商环境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问题解决。

(四)承办单位要积极作为,原则上10日内解决问题并回复办结情况;超过10日且无正当理由未办结的,市营商环境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考核办进行督办,特别复杂的事项实行阶段性回复办理情况。

(五)市营商环境办负责跟踪问效,对进展滞后、落实不力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每周将问题办理最新进展汇总呈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

三、顶格销号

(六)办不成事问题办结后,办结情况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阅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进行电话回访,回访满意的,销号办结。

(七)办不成事确因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要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争取企业理解。

四、加强宣传

(八)市营商环境办将定期对各载体、有关部门涉企办不成事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提炼各部门解决办不成事问题的好做法、好案例,坚持举一反三、强化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提升举措、固化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动由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BA直播,CBA直播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