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细化各项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力度,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达到了“规范、广泛、深入”的要求,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订了《亳州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案》、《亳州市贯彻落实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制定新的标准,增强公开的主动性。二是对公文类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凡不涉密的公文类信息都要及时、规范公开。三是加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力度。全面推行各个窗口办事程序、职责职能等事项的亮化公开,对窗口办事公开实行标准化管理;在中心各个楼层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将各个窗口信息分类设置,办事群众查询更加方便。
(二)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主动走访到单位,业务指导到单位,当场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根据调研结果,制定我市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新制度、新办法、新规则,促进政务公开走向规范化,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年”活动。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市印发了《亳州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案》,细化了8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实施步骤和责任单位。9月22日,市直23家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门前广场对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进行了集中宣传。同时,通过在市政府网开设宣传专栏、发送手机短信、设置宣传橱窗、在报纸做专版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提高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11月份,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结合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对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总结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对活动开展迟缓的单位加大督促力度,极大地促进了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也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较好地开展了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四)强化示范带头作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安排专人与示范点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组织各示范点单位进行横向经验交流,组织落后单位到示范点学习。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宣传专栏,总结推广2个省级示范点、15个市级示范点有成效、有特色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考评,年终考核的考核方式,加强了全市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同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进行通报,并对落后单位进行重点督促。今年以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共发季度和月度通报7次,专项通报1次。随着通报力度的增加,各单位加强和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实质性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类公开主体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更新信息55641条,同比增长111.8%;其中市直单位13750条,县区单位41891条。累计更新、发布信息125334条。部分单位网上信息公开量达到了300条以上,少数单位信息量突破了1000条。目前,政府文件和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为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市出台了《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印制了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等相关文书资料。2011年以来,我市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市政府及其部门、直属机构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我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不断创新和努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2011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虽然信息量很大,但发布不是很规范;一些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201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改进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根据《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察部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皖经信推〔2011〕277号)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要求,督促我市实施网上电子监察、政务服务业务、政民互动等公开,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切实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年”活动,创新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一是逐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实现由“政府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政府就公开什么”的转变。二是完善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实现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在线受理、政民互动等多项电子政务服务功能,向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目标迈进,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年”的开展。三是建立联动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制订考核细则标准,开展检查、总结、评比,促进整体联动,全面推进。
(三)改善政府网站版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集中财力、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共同搭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国内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加强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督查。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及时部署和指导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抓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关键。在深入推行过程中,既要全面推行,又要突出重点。当前,要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六)组织业务人员外出学习,积极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或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