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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2〕27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bzzwgk.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991065,电子邮箱:bzzwgk@sohu.com)联系。 一、概述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和亳州经济环境的发展。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市政务公开办2013年9月对政府信息公开网服务器进行了换代升级。网站栏目和程序进行了一次优化,理顺各个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并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 (二)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质量,确保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最大化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栏目的信息彻底公开,向社会公众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况充分公开,财务预决算栏目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征地拆迁、招标采购、价格和收费等信息重点公开;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三)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大力推进职权目录清理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务公开办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执法范围,细化执法流程,完善执法制度,推进规范执法,进一步梳理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制度,对中心标准化窗口建设进行了规范;加强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载体建设,实行了行政审批软件的升级改造,保障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印发《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亳政公组〔2013〕1号),一直将政务公开年终考评结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评议、依法行政和县(区)政府目标考核等考核相应分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工作。2013年,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作用,市政务公开办9月份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培训工作,对市直所有信息发布相关单位进行了逐一排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指导,使全市信息发布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县(区)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要求参照信息发布标准进行改正,达到栏目清晰、内容规范。 (二)信息发布质量得到提高。2013年1-12月份,我市各公开单位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152157条,同往年相比信息质量得到提高,表现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完善,信息发布人员素质提高,有效杜绝了一部分不良信息的产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为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市出台了《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印制了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等相关文书资料。2013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次,除其中一件因申请人没有留下姓名和电话外,其余8件依申请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市政府及其部门、直属机构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我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有些单位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缺乏工作主动性。 (二)信息公开表面化、形式化。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不能达到公开应有的效果,对群众想知道的事或普遍关心的事还存在遮遮掩掩的现象,对触及部门权力或问题实质的事,公开的还不彻底。 (三)政务公开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从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多是兼职,专门负责人员较少且更换较为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影响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部门要继续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将本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发布,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全面。市政务公开办将加强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报送情况。 (二)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增加工作实效。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目录和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工作。 (三)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扩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领域。特别注意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当前,要围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收费以及教育卫生九大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公开。 (四)要着力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全省示范点建设工作中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跟踪指导、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示范点在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要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关千家万户,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各级、各部门要以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推动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确保办事公开全面真实。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既让群众看得明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又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加强办事公开的制度建设,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办事公开规范运行。三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监管,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等方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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