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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08:41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亳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做好规划整理和公开工作。围绕涉企信息、民生领域、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做好主动公开,全市2022年共发布信息27.2余条。围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涉农补贴发放等做好基层提升。全面推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2022年,全市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7件。办结依申请公开523件(含2021年结转的9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93件,占56.02%,;不予公开24件,占4.59%;无法提供173件,占33.08%;其他处理30件,占5.74%。结转2023年度继续办理4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托亳州市政务公开平台搭建亳州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库,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依据国家、省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自2000年以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完成电子文档整理工作,并制作规范性文件库进行集中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部分栏目进行改版优化,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持续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2022年全市共关停无力运维政务新媒体31个,管办质量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年度工作部署和过程推进。印发亳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调研,重点检查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开展线上监督,实时查看各单位门户网站,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加强优化考核评估和社会评议,围绕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分,增强考核评估针对性。同时,做好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对国办和第三方评估、本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并作为专项检查和调研的重点。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7

227

18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17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128

行政强制

160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63.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8

11

0

0

8

1

5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2

2

0

0

3

1

20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1

4

0

0

0

0

8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4

0

0

0

0

0

1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3

4

0

0

5

0

16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0

0

0

0

0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7

1

0

0

0

0

28

(七)总计

503

11

0

0

8

1

5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2

1

3

11

8

0

3

1

12

2

0

1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市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实质性解读政策内容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化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在做好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基础上,推动失效、废止文件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我市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同时,2022年我市还开展了政务公开基层提升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基层提升做好主动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2021年科学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基础上,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优化完善相关领域目录标准,目前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已涉及卫生健康、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征地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30余个领域。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专项行动。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高质量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截至2022年专题专栏更新信息66684条,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目标。

二是围绕企事业信息做好主动公开。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国家部委已出台的卫生健康、水气热电、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开指引制定相关领域公开目录,选取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重点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岗位职责、民生决策、服务指南、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2022年度第一批共选取市级企事业单位17家,信息公开主体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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