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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发布《亳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567hw.com)“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亳州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5558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亳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深化政策宣传解读,切实优化公开方式,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3年度围绕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信息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万条。印发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及时公开涉农补贴各类信息,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围绕教育、交通、医疗卫生、水电热气等领域推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2023年全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1件,比上年增长43.05%,其中予以公开占31.44%、不予公开占6.61%、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占36.03%。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等领域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占比较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推出重要政策解读78篇,综合采用文字、长图、视频等方式解读政策。推动各县区政府网站开设“一站式政策解读平台”,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获取便利度。编印亳州政报6期。进一步加强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工作,对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标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集成,强化稿件发布三级审核机制,按月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整体合格率超99%。对所有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指导推动各级政务新媒体矩阵协同联动、集中发声。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清理整合“僵尸”“睡眠”和弱运营账号32个。
(五)监督保障。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区及时予以整改。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褒扬激励。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8
115
18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0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5064
行政强制
1841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75.579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5
10
5
1
7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7
2
2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2
2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54
55
(七)总计
722
9
7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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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宣传解读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等。2024年,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高质量做好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继续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更多采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二是持续优化基层办事公开制度,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体验,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在服务基层治理、推进政策落实等方面作用。三是着力强化基层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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