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006-0033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11:03 |
发文字号: | 亳建村〔2020〕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122760 |
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006-00330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0-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
发文字号: | 亳建村〔2020〕8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122760 |
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
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
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建村〔2020〕8号
各县、区住建局:
为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市贫困户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并征求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及三县一区住建局意见。该方案已经2020年6月3日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日
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排查核查,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亳州市整改方案》要求,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成果,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系统录入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成果,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合、系统梳理、及时更新,强化档案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提供档案信息支撑。
(二)开展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管。
1、属于鉴定安全的。每半年对居住在B级房屋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排查,对疑似房屋安全性变化的,及时上报县区住建部门开展鉴定工作,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立刻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改造。
2、属于改造安全的。定期进行质量“回头看”排查,发现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的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对改造后又返危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鼓励县、镇(乡)两级政府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后的维修管护机制。
3、属于保障安全的。对于居住在儿女或亲戚家,易地扶贫搬迁,集中供养,租住房屋,暂住其他房屋等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镇村要定期跟踪走访贫困户居住情况。发现因居住条件改变不能继续居住在原安全住房的,要及时提供其他安全住房保障或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通过改造方式为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
4、针对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县区住建局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做到增加一户,改造一户。
(三)组织危房拆除工作。
1、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原危房没及时拆除的,要严格执行《亳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验收标准》,将建新拆旧作为危房改造验收的必要条件。
2、对已通过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原危房没拆除的,要深入动员拆除危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畅通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渠道。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市、县、镇(乡)、村四级联动的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4类重点对象的改造信息,同时上报市住建局、县(区)住建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督办全程透明,做到每一件符合改造条件的申请有着落。
三、组织形式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会同乡镇干部、村两委有关人员共同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每季度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对排查、鉴定情况组织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市、县住建部门要把抓好贫困户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的具体行动。充分认识到房子也是有生命的,新房会逐渐变成旧房,旧房会逐渐变成危房,健全完善我市贫困户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势在必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市住建局要为各县区常态化的监测机制提供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县区住建局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主动与乡镇政府及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及时共享信息,协同推进工作。
(三)细化工作举措。
一是按时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确保6月中旬取得成效。二是督促已实施危改的房屋质量“回头看”排查问题的整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上报问题的台账和清单实施整改销号,确保6月中旬前整改完成。三是上报对鉴定为B级房屋的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的结果和鉴定为C、D级危房的到户清单,首次报送时间为6月30日,下半年报送时间为11月30日,市住建局将根据县区上报台账,开展抽查工作。四是对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房屋鉴定为C、D级的,每年11月上报实施的到户清单,市住建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四)严格督查考核。
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重要举措,将纳入《亳州市2020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对未开展排查、未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抽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整改不实、排查不力的,市住建局将作出相应的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