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4973979K/202207-0001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成文日期: | 2022-07-13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08:30 |
发文字号: | 亳农工办〔2022〕2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5125682 |
索引号: | 11341600734973979K/202207-00011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
成文日期: | 2022-07-13 |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
发文字号: | 亳农工办〔2022〕23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5125682 |
中共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亳州市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亳农工办〔2022〕23号
各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亳州市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为高质量推动农村资产变资源、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的意见》(皖农发〔2022〕1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为引领,聚焦健全改革机制、拓宽发展路径、提升质量效益,紧抓产业发展、主体培育、项目建设、模式创新等关键环节,推进“三变”改革提升工程,提高改革质量。到2022年底,全市“三变”改革覆盖面达75%以上;到2025年,全市“三变”改革覆盖面达85%以上,带动更多村集体和农民分享改革收益。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主体培育行动。通过内引外联、扶持培育等方式,引培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引进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头部企业,2022年,培育1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继续开展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将承接“三变”改革项目作为评选重要依据,每年评定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各50家以上。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亳商回归”“双招双引”,依托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经营方式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引导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通过股份合作形式组建经营实体,共同实施“三变”改革。各县(区)要制定“三变”改革主体培育激励政策,建立“三变”改革主体培育专家库和承接主体名录,定期组织专家对引进承接主体进行评议、审核,确保承接主体的资质合格、经营实力强、带动能力强,每年新增“三变”承接主体70个以上。引导支持各地把各级财政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救灾和打卡到户的补贴资金除外),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份,入股经营主体,发展“三变”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
(二)实施两清理两利用行动。认真落实《亳州市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调查摸底、依法清理、规范管理、盘活利用四个步骤,对农村集体公共空间和不规范合同进行清理,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闲置宅基地进行盘活利用。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对河滩、荒坡、交通不便地块,开展连片整理,集中发包;对田间地头沟渠路边不易发包的地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对村集体收回的连片土地,实施规模流转;对清理核实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村闲置宅基地,评估作价,入股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实现资源变资产,释放改革红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22年,每个乡(镇)选择至少1个村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三)实施项目建设行动。立足我市粮食、中药材、蔬菜、畜牧等产业优势,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广、牵动性大、综合效益好的改革项目,通过亳药产业集群、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仓储加工与冷链物流等“两强一增”项目以及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项目落地实施。要优选一批项目,建立县级“三变”改革项目库,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清洁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农村公益性项目。探索实施项目简易审批,优化农村公益性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实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
(四)实施产业提升行动。依托县(区)资源优势,打造4个以上全产业链主导产业。推行“按图索粮”,实施“单种单收单储”,推动2022年优质专用订单小麦种植达534万亩,培育古井酿酒原料专业村,打造粮食加工超百亿全产业链;实施“分区饲养”,以涡阳县“肉羊双百万”、蒙城县“黄牛振兴”、利辛县“生猪扩量”、谯城区“畜禽提标”等项目为载体,推动县区畜牧业错位发展,打造畜禽加工超百亿全产业链;建设“绿色蔬果”,稳定蔬果种植面积180万亩,打造蔬果加工超百亿全产业链;推动“标药种植”,制定道地中药材绿色种植技术规程,建设中药材趁鲜加工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和标准园,实行“优质优价”,打造集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加工、流通、健康养生于一体的超千亿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农村服务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内劳动力资源,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承接设施设备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依托自身优势,参与主导产业发展,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等小加工,推动建设一批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旅游、服务等产业基地。推广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发展模式,支持村情相近、资源相连、产业相同的村集体突破村域界限,以股权联结方式,组建产业联盟,集中投入资金,集中使用土地,统一量化股份和收益,开展联建联营,促进联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五)实施模式推广行动。认真落实《亳州市2022年“全托管”“大流转”“地入股”服务经营模式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等改革方案,因地制宜示范推广一批“三变”改革典型模式。一是“全托管”服务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开展“供、耕、种、管、收、售等六个环节“全托管”服务,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确定服务主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主体签订生产服务协议。二是“大流转”经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村,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整村流转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或将土地再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规模经营。每县区选择5个以上村,整村开展土地“大流转”或全村“两块田”试点示范。三是“地入股”经营模式。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整村的土地经营权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划整理土地,打破原有的地界田埂,形成全村“一块田”规模经营发展模式。四是财政项目或资金入股模式。持续推进“联合体·组合投资·优先股”模式。将投入到农村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五是自有资金入股模式。村集体积累资金较多的村,拿出部分资金,按程序入股本地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按约定比例分红。(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
(六)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各县(区)要按照“有承接主体、有发展产业、有合作项目、有规范合同、有健全机制、有收益分配”的“六有”标准,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好、合作机制优、利益联结紧、增收效果明显的“三变”改革示范村进行示范推广。每乡(镇)每年至少培育“三变”改革示范村1个。(责任单位:市委农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领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作为推进“两强一增”的主要抓手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基层农经队伍建设,强化对农村“三变”改革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编办)
(二)加大人才支持。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兴业,深入开展“亳州老乡请您回家”活动,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连续一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以户为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5000元。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合伙人”形式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通过设置贡献股的方式实现引进人才享受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权益,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农村“三变”改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三)创新金融服务。认真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百乡千村”产业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亳政办秘〔2021〕68号)要求,落实9聚焦1聚力措施,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让金融活水涌入“百乡千村”。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严格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享受政策贴息以及单笔最高50万元的申请额度。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基金,专门用于担保风险补偿或落实保费补贴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发展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涉农财产保险,为农业机械设备等提供保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心支行、亳州银保监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加大用地供给。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亳自然资规函〔2022〕42号)要求,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兴办企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对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村,节余挂钩指标应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村集体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节余挂钩指标经批准有偿调剂使用的,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三变”改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推动产权交易。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林地、荒地、水面等集体资源使用权和闲置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经营性资产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公平交易,维护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自2022年6月起,凡交易标的额1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均须进入亳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加大考核激励。将“三变”改革纳入县(区)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强化改革成效考核权重。各县(区)要建立工作奖励机制,对积极推进“三变”改革,有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村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