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商务局
亳州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7330188493/201905-0000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05-29 16:13
发文字号: 亳商〔2019〕43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外贸外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5555315
索引号: 113416007330188493/201905-0000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05-29
发文字号: 亳商〔2019〕43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外贸外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555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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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外贸外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亳商〔201943

 

各县、区商务局,市经开区经贸发展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印发<“借转补事后奖补服务业类项目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粮〔2017186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9事后奖补服务业类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外贸外经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商务局

                                                                                                                             2019528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外贸外经项目)申报指南

 

一、事后奖补服务业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

事后奖补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先建后补方式。

(二)支持外贸外经发展

1.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企业奖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对我市2018年进出口额居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6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2018年度进出口额在上年度1000万美元以上的基础上,增幅居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2.进口机电设备及零部件、资源性原材料补贴资金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对企业2018年进口机电设备及零部件、资源性原材料给予每美元不超过0.02元补贴。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3.支持企业参加外向型展会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2018年参加统一组织的外向型展会(广交会除外)的企业,参展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30万元(同一个项目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不能重复享受)。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企业可申报该项目补贴。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邀请函或参展通知参展合同、展位费发票、银行转账单、交通费、住宿费等发票、护照及签证、出入境记录页等(复印件)。(非汉字合同和票据,企业负责翻译成汉字)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4.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2018出口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承办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缴纳保费给予补贴。其中,2017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其向出口信用保险承办机构实际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2017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按其向出口信用保险承办机构应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按差额缴费方式保费补贴直拨有关承保机构(项目享受省、市、县区等各级政策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保费的100%)。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口信用保险承办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发票、企业承保明细表等证明材料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5.支持企业走出去奖励资金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支持企业走出去,对我市2018年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业务并发生实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的奖励。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走出去,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提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外派劳务合同、外派劳务人员护照、签证和工作准证复印件等;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提供《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和合作项目合同副本的商务部分复印件等;对外投资项目提供《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合作协议(如在境外新设独资企业的,提供企业章程)、境外企业注册文件、业绩材料、资金汇出证明或海关报关单(以设备实物投资的)和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复印件等; 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6.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对我市2018年度进出口增量超过2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增量部分按每美元给予0.05元的物流费用补助。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7.孵化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2018年我市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且进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8.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项目

1)支持范围和额度

2018年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无偿为我市当年新增实绩进出口企业提供报关、报检、货代等业务代理(该进出口企业业绩体现在亳州),2018年度报关每票补助120元,报检每票补助150元,进出口物流货代每个货柜补助100元。

2)申报材料

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综合服务企业代理报关、报检、货代合同、单据、进出口报关单等复印件;服务对象证明材料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9.省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

市经济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市直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当地商务局、财政局申请,当地财政部门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财企〔2015334号)和《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贸管函〔2016429号)要求,结合本地财力实际,从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或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安排资金(同一个项目与支持企业参加外向性展会项目不能重复享受)。

1)支持范围和额度

2018年度参加境外展览会、境外产品认证、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的中小企业给予支持,要求支出不低于1万元,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70%。按照《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财企〔2010〕)1239号)文件执行。

2)申报材料

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其他材料按照《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三)事后奖补类项目申请条件和程序

1.申请事后奖补资金的企业(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发展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市区域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企业会计报表;

经营业绩良好;

申报的项目有利于促进本市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违纪不良记录,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其他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详见各类项目申报条件)。

2.“事后奖补类项目申报程序:

市商务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组织事后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市级项目单位直接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级以下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验收,并联合行文于6月初前报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通过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审核抽查验收,按照择优原则,拟定扶持项目。

4.拟扶持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按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提出分配建议,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后报市政府审批。

5.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和市商务局下发的项目文件拨付市级事后奖补资金。市财政部门对市级以下项目下达预算指标,由县区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将事后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对市级项目,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事后奖补资金拨付手续。

6.项目单位收到事后奖补资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验。

(四)事后奖补类项目责任划分

1.市财政局负责事后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并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2.市商务局负责事后奖补资金的项目申报、项目审查、项目验收、项目确定、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资金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

3.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县区财政部门要配合县区商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4.项目单位是项目实施、事后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挪用,并做好绩效自评。

5.项目单位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书面上报《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表》(参照附件5)。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书面上报《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商务主管部门)》(附件4)、《亳州市事后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5)和《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申报表》(附件6)。

(五)事后奖补类项目监督与检查

1.市商务局负责对事后奖补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督,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2.201910月底前,市级项目单位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向市商务局报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应将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时报送市财政局。

3.事后奖补资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改变资金用途的,须经市商务局核准。

4.实行事后奖补资金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事后奖补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事后奖补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后奖补类项目附则

已经享受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其他财政政策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二、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县区商务局,市经济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认真初审,并在申请表加盖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公章;项目申报材料要明确申报项目名称,商务主管部门要填写《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申报表》(附件6)(具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项目申报文件(商务和财政部门联合印发正式文件,明确审核是否合格)、《2019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商务主管部门)》(附件4),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上报;同时将企业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2)电子版按项目分类汇总报至邮箱bzwjm@163.com;

(二)因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企业填报信息错误或企业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造成财政涉企比对系统红色预警的项目,不能给予项目支持,责任由项目单位承担;

(三)以上附件从bzsljwmk@163.com邮箱自行下载,密码:wmk5555269

(四)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项目册封面要明确申报项目名称)于2019610日前报市商务局,逾期不报和材料不全项目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1.外贸项目联系人:郑太华,焦婧,联系电话:5555269

2.“走出去项目联系人:刘东,联系电话:5553517

 

亳州市商务局发布
发布时间:2019-05-29 16:13 信息来源:亳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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