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208-0006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26 发布日期: 2022-08-26 14:19
发文字号: 教基〔2022〕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25009
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208-0006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26
发布日期: 2022-08-26
发文字号: 教基〔2022〕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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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在校学生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基〔202222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教育局

     2022826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达到“以市域为单位,到2022年底,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落实“人籍一致”,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目标

围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总目标,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

二、专项行动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

三、专项行动时间

826--1231

四、专项行动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826-31日)

各学校对本校在籍学生及实际在校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实际在校不在籍的学生,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公办学校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学籍转接工作,落实“人籍一致”;各级各类学校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要开展清退工作。

(二)核实处置阶段91-99日)

各县区对中小学校自查清理情况进行核查。对公办学校未及时清退的,立即责成学校进行清退,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对学校通报批评。对民办学校未及时清退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进行经济处罚,纳入正常学籍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910-1231日)

各县区要建立常态化的暗访督查排查机制,按照“周排查,月通报”的形式,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督查检查。对公办学校发现新增违规借读生,责令其立即清退,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涉事人员先停职再处理。对民办学校第一次发现新增违规借读生,督促其立即清退,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没收学校违法所得,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并对学校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新增违规借读生,在清退处罚措施的基础上,核减学校招生计划;第三次发现新增违规借读生,责令停止招生,并吊销办学许可证。

五、专项行动要求

(一)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部署。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

二)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一校一案”“一人一策”全面排查整改。对存在的违规借读问题,910前完成整改;并持续开展巩固排查工作,确保“人籍一致”,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严紧压实专项行动责任

各县区教育局要抽调精干人员,落实常态化暗访督查排查机制,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存在违规招收行为的学校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罚。市教育局将加大暗访力度,对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走过场的予以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包括人籍不一致、违规接收借读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有关单位及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亳州市教育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26 14:19 信息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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