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711177331/202208-0006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11:15 |
发文字号: | 教民[2022]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教育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125009 |
索引号: | 113416007711177331/202208-00064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教育局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 ||
发文字号: | 教民[2022]8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教育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125009 |
关于印发《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
分级分类监管和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民〔2022〕8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
为加快我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体系建设,现将《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新形势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加快我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引导和促进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自我综合发展能力,促进整体自律水平提升。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不断加强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建设意识,注重办学社会效益,实现提升学校自我规范发展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整体自律水平提升。
(二)加强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规范发展。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因其评价内容和结果的社会化,而实现社会关注和监督,从而促进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为发展而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
(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通过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以评价促管理、以评价促规范、以评价促发展,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学校发展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三、监管和评价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我市设立的全体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法人,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我市设立的全体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法人;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自然人,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我市设立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中工作的全体人员。
四、监管和评价分级
(一)信用评价方法。采取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自评基础上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评价申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学校办学信用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后确定。
(二)评价结果呈现方式。民办教育信用体系信用信息级别评价采用百分制,实行动态评价(信用信息默认总得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依据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1.A级为诚信级别,分值在85分及以上;
2.B级为较诚信级别,分值在75-85(不含85分)分;
3.C级为诚信警示级别,分值在60-75(不含75分)分或者直接判级;
4.D级为不诚信级别,分值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或者直接判级;
五、监管和评价管理
(一)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学校等级评估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活动时,应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指标和依据。
1.A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实行信用激励机制。实施较低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各类评选活动可优先考虑。
2.B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实行信用引导机制。实施常规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
3.C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实行信用限制机制。实施较高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并列为专项检查对象。
4.D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实行信用惩戒机制。实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不允许举办者申办新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或分支机构,责令停止招生。
(二) 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以及发布虚假信息、误导信息和不及时发布信息的,一经认定,即分别记入学校和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记录。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信用状况不良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列为重点核查和监管对象。
六、信用评价申诉与监督
(一)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一个月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诉后在二周内对申诉内容给予书面回复和安排。
(二)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信用评价工作开始后,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对违反信用评价工作要求的事项的举报。
附件
亳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
(试行)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点 |
评分方式 |
一、党的建设 (30分) |
(一)办学方向(3分) |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分) |
实地查看、走访;查阅教育文件学习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 |
(二)党组织建设(5分) |
2.坚持党的组织应建必建,实现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员人数不足3名或者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依规开展党的工作。管理体制清晰,隶属关系明确,组织体系及健全,按规定配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5分) |
查阅党组织活动材料及党员名册,批复文件。 |
|
(三)作用发挥(10分) |
3.在学校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参与决策机制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2分) 4.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校董(理)事会,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符合条件的专职副书记也要进入董(理)事会。党组织班子成员应按照学校章程进入行政管理层,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班子。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监督机构。(4分) 5.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经党组织合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董(理)事会作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教育教学重要事项,党组织要把好政治关。(4分) |
查阅学校章程、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情况、学校党政会议议事制度以及会议材料等。 |
|
(四)保障机制(2分) |
6.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及其他条件支持,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必要支出。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规范。(2分) |
查阅相关活动材料,党费收支台账。 |
|
(五)思政德育工作 (10分) |
7.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提供工作场所、设施。按规定开设“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必修课程,使用国家统编教材。(5分) 8.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教师原则上必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分) 9.规范建立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配齐配强辅导员。积极开展队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等,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活动中。校园文化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分) |
查阅方案、制度、教材以及相关材料等;实地走访、访谈、问卷调查。 |
|
二、办学条件 (20分) |
(一)举办者投入(1分) |
10.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以及资金来源符合法定要求,没有虚假、抽逃出资或非法集资等办学行为;学校正式设立时,应当缴足开办资金、注册资本。(1分) |
查阅材料以及资产来源。 |
(二)师资队伍(3分) |
11.教师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资格、学历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教师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师生比符合相应规定。(高中达标指标≥1:12.5;初中达标指标≥1:13.5;小学达标指标≥1:19)。学科教师配备满足课程设置需要,体育与健康、艺术、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新增聘任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聘任的,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引导退出、聘用外籍教职员工,符合相关要求。(2分) 12.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制度。(1分) |
查阅教师名册、课表、实地走访、座谈等。 |
|
(三)基本条件(15分) |
13.校舍建设符合中小学校舍建设安全,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达标,各类教学生活用房面积、层数、净高等符合现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学校有卫生厕所。(2分) 14.学校规模符合相关规定。班级数量、班额符合相关规定,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非完全小学每班不超过30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2分) 15.教育教学、体育、生活等各类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需要并符合国家体育卫生工作等相关要求。物防、技防建设等符合相关要求。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配备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等技防建设设备。实现专职保安配备、“护学岗”设置、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并联网“四个100%”目标。教学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安全、环保,不产生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振动、辐射和其他污染。各级学校教育装备配备符合教育部发布的学科配备标准。(8分) 16.危险物品的存储和取用应符合相关要求。设有专门的危险品储藏室或危险品柜,设置双锁,双人保管钥匙;危险品储藏室外墙配备通风设备。教学仪器的高温、低温、高电压部位有可靠的安全防护屏蔽,在危险部位标注明显的危险标志及工作状态指示。(2分) 17.校车、校服的安全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校车所有座椅应前向安装;没有发生校车安全事故和校服不合规导致的学生集体性身体不适。(1分) |
实地考察、走访、座谈,查阅设施设备的采购技术指标材料等。 |
|
(四)办学地址(1分) |
18.办学地址符合相关要求,未擅自设立分支机构。(1分) |
实地核实。 |
|
三、依法治校(12分) |
(一)学校名称(1分) |
19.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营利性民办高中使用简称应当经审批机关同意且符合规定。学校名称设置与使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1分) |
查看批文、招生宣传等材料。 |
(二)证件情况(1分) |
20.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且登记内容与办学实际相符;没有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办学,没有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现象。(1分) |
查阅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书。 |
|
(三)学校章程(2分) |
21.章程内容规范、完备,章程制定、修订程序合法;学校规章制度与章程内容一致。(2分) |
查看学校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 |
|
(四)举办者资质及变更(1分) |
22.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资质符合法定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组织举办者具有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自然人举办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外资举办、变相举办以及其他方式变相实际控制情况。(0.5分) 23.举办者变更符合法定程序,及时报审批部门核准。举办者为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及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0.5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五)校长资质及履历(1分) |
24.校长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校长资质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中学校长应具有中学一级以上、小学校长应具有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持有教师资格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校长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1分) |
查阅校长聘任流程材料及任职资料。 |
|
(六)法定代表人产生及履职(1分) |
25.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依法履职,符合学校章程相关规定。(1分) |
查阅法人登记证、办学许可证、决策机构备案材料。 |
|
(七)决策机构人员构成及履职(2分) |
26.学校依法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成员包括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成,1/3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审批机关委派的代表。决策机构人员名单应报审批机关备案。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对学校办学重大事项进行决策。(2分) |
查阅机构成员备案材料、身份证件;会议记录等。 |
|
(八)监督机构人员构成与履职(1分) |
27.设立监事会等监督机构,人员构成符合规定。人数较少的学校可设立监事。监督机构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1分) |
查阅监督机构人员名单、会议纪要材料等。 |
|
(九)其他组织(1分) |
28.加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建设。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章程和制度规定实施监督并开展活动。(1分) |
查阅各组织机构活动材料,规章制度建立材料等。 |
|
(十)处罚惩戒情况(1分) |
29.办学行为规范,符合有关规定;没有因办学不规范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出现教师违反十项准则事件,没有发生恶性刑事事件。(1分) |
查阅学校提供材料及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文件,走访、座谈等。 |
|
四、财务资产管理 (10分) |
(一)制度建设(1分) |
30.依法建立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0.5分) 31.按照规定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建立健全收退费标准与制度。(0.5分) |
查阅制度文件及过程材料。 |
(二)收费管理(2分) |
32.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使用规定票据,收费周期符合有关规定,按学期收取。(1分) 33.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1分) |
查阅制度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公示牌及内容,财务资料、银行账户等。 |
|
(三)会计核算(2分) |
34.会计机构或人员配置符合要求;会计资料真实、完整。(1分) 35.按照登记类型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1分) |
查阅人员证件、财务资料、审计报告等。 |
|
(四)财务管理(3分) |
36.财务状况稳定,预决算执行、财务性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没有发生举办者抽逃、侵占办学资金,或者通过关联交易等形式挪用办学经费,造成学校法人财产权受到严重侵害现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未分配或变相分配办学结余,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规定分配办学结余。(1分) 37.按规定提取发展基金,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职工待遇和发放学生奖助学金等。(1分) 38.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开展关联交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1分) |
查阅财务资料、合同协议、以及招投标过程材料等。 |
|
(五)资产管理(2分) |
39.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1分) 40.将举办者出资、政府补助、受赠、收费、办学积累等各类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学校中有国有资产的,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1分) |
查阅财务资产档案及记录,财务审计报告等。 |
|
五、办学行为 (20分) |
(一)师德师风(2分) |
41.建立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及惩戒制度;教师行为符合职业规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分) |
查看相关资料,走访、访谈等。 |
(二)招生管理(4分) |
42.招生入学方案符合相关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招生简章和广告符合实际情况,且经审批机关备案。(2分) 43.学籍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坚持“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不得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2分) |
查阅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等。查看学籍系统,随机访谈。 |
|
(三)教学管理(7分) |
44.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课程实施符合课程标准。未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自主开设课程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分) 45.选用教材符合相关要求,选用教材经审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外,不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的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课程不选用境外教材。(2分) 46.教学开展符合教学规律,教学管理制度报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作业、睡眠、体质监测、读物进校园、手机管理等“五项管理”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并予以保障。考试评价符合国家要求,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2分) 47.组织教育教学的时间安排符合国家规定。(1分) |
查阅教学材料;选定教材经上级部门审定;走访、座谈等。 |
|
(四)安全管理(7分) |
48.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并依法公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完备,责任人及专职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消防、校车、食品、卫生、实验室危化品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2分) 49.落实中小学安全教育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5分) |
查阅学校规章制度及落实材料。 |
|
六、师生权益 (5分) |
(一)教师权益(2分) |
50.依法依规聘教师,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专项资金或者基金,用于教职工职业激励或者增加待遇保障。(1分) 51.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师培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保证每位教师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1分) |
查阅劳动合同、社保单据等;查阅教师培训安排相关材料;走访座谈等。 |
(二)学生权益(3分) |
52.建立学生资助制度和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体制。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资金用于资助、奖励学生。(1分) 53.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培训、专项调查,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1分) 5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1分) |
查阅制度文件、档案材料及财务资料。 |
|
七、上年度年检整改情况(3分) |
年检整改 (3分) |
55.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按照年检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问题整改。(3分) |
查看整改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