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2212-0001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2-01 11:22
发文字号: 亳发改综合〔2022〕38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国民经济综合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281
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2212-0001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2-01
发文字号: 亳发改综合〔2022〕38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国民经济综合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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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亳州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

大市场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亳发改综合2022385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我加速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亳州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聚焦《意见》重点改革任务,准确把握顶层设计与改革探索的关系,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根据职责任务分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规范市场干预行为。严格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动态清理,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问题。围绕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程序,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要素资源市场的统一、市场平台设施的统一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长三角市场一体化的做法。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凝聚各方合力,及时督促检查,推动各方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总结并复制典型经验和做法,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重大事项及时向委、政府请示报告。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21130日  


亳州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任务分工

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进度

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一)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

1.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强化执法司法部门协同,进一步规范执法领域涉产权强制措施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行政执法、司法裁判标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1.落实政府、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强化执法司法部门联动,完善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工作协助等相关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

2.落实《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知识产权强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推进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3.开展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等专项行动,审慎办理涉企职务犯罪,依法保障科技创新。深化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涉民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治理。

4.健全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委政法委、市司法市中院检察院、公安

 

202212月底前完成。

2.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

1.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建立在线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

2.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调解对接流程,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3.推动全范围内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重新布局,实现知识产权审判重心下沉。在新增的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持续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市中院

市场监管局

1.按照国家及省部署要求,序时推进。

2.202212月底前完成。

3.202212月底前完成。

(二)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3.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

1.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2.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清单代码,确保我行政审批体系与清单事项紧密衔接、相互匹配。

发展改革委

商务

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推进。

4.研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发展改革委

 

202212月底前完成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后续根据国家及省部署持续推进。

5.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逐步实现经营范围登记的统一表述。

1.组织参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专题培训,做好统一规范登记注册工作。

2.在全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和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核验登记改革试点。

市场监管局

 

202212月底前完成。

(三)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6.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

市场监管局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2212月底前完成存量产业政策自查。

7.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健全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

1.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等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前置程序。

2.按照部门自我审查、市场监管部门复审的要求,对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履行出台前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市场监管局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四)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8.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1.印发亳州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2年版)》,不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

2.贯彻执行安徽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加大纳税、不动产、水电气费、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大力推广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发展改革委

人行亳州市中支

1. 202212月底前印发补充目录,2023年底前完成平台提升改造项目。

2.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持续推进信易贷工作。

9.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

1.推广证明事项告知、审批替代、行业自律、主动公示、信用修复等类型信用承诺,在全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各级各部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建立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应用,提升差异化监管运用水平,提升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2023年底前完成。

2.202212月底前完成。

10.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和惩治腐败相结合。

印发亳州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加强政务失信治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发展改革委

纪委监委、市中

202212月底前完成印发

11.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1.推动修复结果同步共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等部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培训,规范及时办理修复申请。

2.贯彻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法,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针对不实承诺、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联动机制,通过标准互认、结果同步,实现信用修复最多跑一次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局

202212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五)建设现代流通网络

12.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

1.支持符合条件的流通体系设施项目申报央预算内资金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2.引导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增强线上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智慧供应链等功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激发实体商业发展活力。

发展改革委

商务交通运输

1.202212月底前完成。

2.2025年底前完成。

13.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

积极争创省级物流枢纽,推动物流枢纽网络建设

发展改革委

商务

按照国家及省发展改革委部署要求,序时推进。

14.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

深入实施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引导企业提供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服务。

交通运输

 

2025年底前完成。

15.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印发《亳州市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专项行动方案》,从枢纽和主体入手,提高物流运行质量;从创新和联通入手,提升物流运行效率;从制度和要素入手,降低物流运行成本。

 

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商务

2024年底前完成。

16.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物流站点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

1.依托物流园区、枢纽场站等,布局建设一批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2.积极衔接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稳定管道天然气和汽柴油资源供应。落实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产品储备任务,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提升储备能力。
3.分解下达新增储备规模,完成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增储任务

4.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完善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结构,基本建成多层次多元化地方物资储备体系。

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1.202212月底前完成。

2.2025年底前完成。

3.202512月底前完成。

4.序时推进

17.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通过建立防灾减灾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拓展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运用等,进一步强化风险点治理、监测和巡查,不断提升公路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应急响应、设施养护能力和水平。

交通运输

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底前完成。

18.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跨区域一体化发展。

1.加快对接长三角际通道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优化高速公路网络。

2.加快构建干线航道主骨架,推进引江济淮航运工程等建设

3.加快亳州机场建设。

4.推进客运枢纽站建设,打造一体衔接的客运枢纽和运输高效的货运枢纽,提升综合枢纽功能。

交通运输

发展改革委

2025年底前完成。

19.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电信基础设施网络。

1.夯实新基建底座,推动双千兆城市建设,统筹推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

2.完善通信网络布局,聚焦补齐基础设施网络短板,不断优化提升4G网络和光纤网络覆盖质量。

市数据资源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国家及省部署,序时推进。

20.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

1.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加快推进亳州二500kV输变电工作建设。

2.深入实施能源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年专项行动,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干支线管道和城乡供气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主干管网架构,提升管网输送、储运、调度和保障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2025年底前完成。

(六)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

21.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

1.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提升信息发布效能。落实矿业权出让电子化交易要求,努力实现全矿业权出让电子化交易。

2.依托安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逐步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

3.加强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发布、项目推介等方面合作力度。

市公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农业农村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1.持续推进。

2.2025年底前完成。3.2023年底前完成。

 

22.优化行业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发布渠道,推动各领域市场公共信息互通共享。优化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便利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同类型及同目的信息认证平台统一接口建设,完善接口标准,促进市场信息流动和高效使用。依法公开市场主体、投资项目、产量、产能等信息,引导供需动态平衡。

1.畅通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江淮大数据中心亳州子平台信息共享渠道,全面归集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各类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2.建设完善全法人数据主题库,推动市场主体等信息共享应用。

市场监管局

发展改革委、数据资源局

1.持续推进。

2.202212月底前完成。

(七)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

23.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落实和完善管办分离制度,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

1.持续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林权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纳入平台交易,并不断健全新纳入公共资源的交易规则。

2.持续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文件在线检、异议投诉在线办、评标专家在线抽、交易进程实时查、中标通知在线发、交易文档在线存、交易活动掌上办

市公管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2022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4.加快推动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

鼓励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引导商品市场按照行业类型和经营特点,与现代流通企业、数字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交流。

商务

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完成。

25.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

不断完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做大交易规模。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支持,建设亳州中药材期货市场。

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

 

持续推进。

26.鼓励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1.强化部门协同,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与交易平台、中介机构合作。夯实信用体系基础,加快薄弱环节补短板,推进区域性产权市场、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实现融资产品模式多样化。

2.加强审计评估机构监管,督导其勤勉尽责,全面提升执业能力,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展改革委、商务市场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

1.2025年底前完成。

2.2022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八)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

27.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1.继续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探索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机制。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推进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

2.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使存量资产盘活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

1.按照国家及省部署,序时推进。

2.2023年底前完成。

 

28.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

1.借助沪苏浙皖结对合作帮扶城市劳务协作联盟、皖北地区劳务协作等机制,实现人力资源共享,加快区域协调发展。

2.实现全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0%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4.以规范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持续推进。

2.2025年底前完成。

3.2025年底前完成。

4.持续推进

29.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落实《安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县区管好用好级下达资金,确保将资金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

财政

公安

序时推进。

30.完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1.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结合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充分考虑人口分布因素,引导城镇协调发展。

2.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挂钩机制,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进城落户人口用地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安

202212月底前完成。

(九)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31.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

1.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认真做好亳州市服务性登记工作。

2.依法发展动产融资,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发挥应收账款流转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作用。

人行亳州市中支

地方金融监管局

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推进。

32.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

强化辖内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人行亳州市中支

发展改革委、财政地方金融监管局、亳州银保监

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推进。

33.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

落实《安徽推进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企业上市挂牌。

地方金融监管局

 

力争2026年底,全市新增2-3家上市公司

34.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1.鼓励加大对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供应链票据等业务,支持为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系统金融解决方案。

2.依托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合作机制,将产业在政策、信息、项目、专家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产业与金融创新融合促进,提升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人行亳州市中支

地方金融监管局、亳州银保监

2025年底前完成。

 

35.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

1.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重大违法案例宣传警示,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环境。

2.充分利用省级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对非法金融活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能力。

3.密切关注全各类型债券发行企业的经营状况、偿付资金安排以及风险情况,动态跟踪、监测和分析,切实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合力推进债券违约风险个案处置。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切实筑牢风险防火墙

4.大力支持申请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切实发挥改革化险主体作用,有力维护区域金融发展秩序。

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保监市财政局

1.持续推进。

2.序时推进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部署要求,序时推进。

4.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统一部署推进。

36.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

1.坚决落实金融支持稳经济工作措施,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支持银行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2.持续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支持银行主动对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货车司机等市场主体,对银行抽贷断贷压贷拒贷业务实行提级管理。

3.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开展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4.强化金融财政政策协同,发挥融资担保杠杆效应,突出加大投放首贷、信用贷,力争实现空白首贷户大幅增长。抓好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中期流贷,推动信贷产品更加贴近实体企业需求,重点关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获得服务情况,实现信贷投放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

人行亳州市中支

地方金融监管局、亳州银保监

1.按照国家及省部署要求,序时推进。

2.按照国家及省部署要求,序时推进。

3.按照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序时推进金融改革创新,2025年底前完成。

4.202212月底前完成。

37.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1.把防止资本野蛮生长与推动资本有序发展结合起来,在金融领域为资本设置好红绿灯。筑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防火墙,加强对股东的穿透式监管,严防银行保险资金被用于盲目加杠杆。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坚决防止监管套利。

2.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贯彻《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健康发展意见实施方案》。设置资本准入红绿灯严格执行外上市公司招引风险预先研判工作指引》,严把外上市公司质量关,落实亳州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对引导基金出资方等提出要求。严把辅导验收关,督导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行业属性、股东背景、股权代持、突击入股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3.推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督促其以申设为契机,实现产融隔离、规范经营。加强对我控制多类金融机构的工商企业的监测,按国家部署要求做好对未设金融控股公司存量企业名称的规范整顿。对相关企业及其参控股机构的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重大变化,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重大风险事件等强化信息共享。

亳州银保监

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

1.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统一部署序时推进。

2.根据上市公司招引情况和基金组建情况推进具体事项。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部署要求,序时推进。

(十)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

38.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

按照省部署要求,积极加强与省内外在技术交易信息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形成信息发布和合作共享机制。

 

科技

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完成。

 

39.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

依托安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支持我市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科技

发展改革委

2023年底前完成。

40.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法律法规、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我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2.优化完善、动态更新全统一数据资源目录,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加强数据质量管控。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充分发挥数据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融资贷款、亩均效益评价等领域重要支撑作用。

3.落实《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依法有序推进数据开放利用。

数据资源局

委网信办

2022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41.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按照省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争取外电力支援,提高全电力保供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

市供电公司

2025年底前完成。

42.在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基础上,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1.利用上海油气交易中心平台,通过线上竞拍、团购、代采等,扩大我天然气采购量。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天然气管网、储运和配气等设施建设。根据省工作部署,落实管网运营监管机制,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机制。

2.紧盯国家电力市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和现货交易规则,按照国家及省部署,持续推进我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通过全国电力市场等方式增加受进电力。

3.督促内煤炭供需企业做好中长期合同签订及履约工作,配合做好履约监管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市管理局

202212月底前完成。

 

(十二)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

43.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深化我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拓宽我排污权交易范围,开展第二轮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我排污权交易相关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

发展改革委、财政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4年底前完成。

44.推进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积极组织参与用能权交易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委

 

202212月底前完成。

45.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鼓励认证机构拓展绿色产品认证业务,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快递包装等绿色产品认证,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市场监管局

经济和信息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邮政管理局

持续推进。

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十三)健全商品质量体系

46.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加强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探索推进计量区域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

1.开展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建设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区。开展缺陷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工作

2.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落实质量认证制度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47.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制定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举措,引导外贸生产企业入驻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市场监管局

商务

202212月底前完成。

48.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等品牌发展交流平台,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

成立工作专班,共同做好年度中国品牌日活动。组织各县区有关单位,遴选并组织企业线上线下参展,提升我品牌影响力和认识度。

 

市发展改革委

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

每年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

 

(十四)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

49.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不断完善国家计量体系。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修订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开展标准、计量等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严格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拟发布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实现我地方标准制定的透明开放。

市场监管局

 

按年度推进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十五)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50.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以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安徽行动为主线,在全域、全业、全程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快创建一批高质量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街区、行业、乡村和县(区)。以示范样板为引领,快速打响我消费领域放心品牌,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

市场监管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23年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

 

51.加快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动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的售后服务,进一步畅通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消费纠纷解决流程与反馈机制,探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1.全域广泛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探索开展同城异店、异地异店、厂商一体化等多种无理由退货方式,推动无理由退货更加智能化、便利化、快捷化,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打通放心消费最后一公里

2.深入做好1231512345归并后的持续优化工作,确保数据完整、运行畅通、处理及时,全方位畅通线上线下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3.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引导商场、市场和电商平台等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落实经营者首问制度,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推进消费纠纷远程调解,发展在线纠纷解决(ODR)企业,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效能。

4.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定期交流相关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

5.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消费投诉信息集中公示力度,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监管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024年底前完成。

2.202212月底前完成。

3.2024年底前完成。

4.持续推进。5.2024年底前完成。

52.完善服务市场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

1.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管理。认真落实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开展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法人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工作。

2.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本着规范为主、兼顾发展、属地管理、分类监管原则,多部门联合对发卡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商务

教育科技交通运输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1.按照商务部及省商务厅部署推进。

2.按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

53.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

1.贯彻落实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分行业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消保要求,全面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格局。

2.贯彻落实《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标准(试行)》,规范普惠托育机构收费,保护0-3岁入托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实施打击整治卫生健康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维护好入住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合法权益。

3.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交付行为的通知》,强化商品房销售监管。

市场监管局

发展改革委、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发展中心商务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五、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十六)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

54.加强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工作,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

1.根据立法机关计划安排,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起草单位的立法工作。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工作程序规定。依法公开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注重加强市场监管相关制度构建,注重贯彻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市场监管局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

持续推进。

55.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

定期通报全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情况,包括查办数量、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典型案例情况等,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强化行刑衔接,全面落实处罚到人措施。

市场监管局

 

分别按年度和季度通报案件办理情况。

56.推进互联网医疗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落实安徽省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实施办法(试行)》,切实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57.推进线上教育培训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方法,推动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各业务领域系统协同,推动在线教育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教育

科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58.推进在线娱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1.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特别是酒吧、酒店等驻场营业性演出现场监管,确保演出内容与审批内容一致,杜绝有劣迹的演员混入参加演出和有禁止内容的歌曲演唱。

2.对辖区内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基础工作台账。

3.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检查,通过网络巡查和委托第三方进行体检式暗访评估,加强对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产品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宣扬淫秽色情低俗、赌博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理僵尸企业。

4.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点歌系统曲库检查,严禁出现涉及违法失德艺人违规曲目。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市场监管局

1.每季度推进。

2.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

3.网络巡查每年上半年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每年下半年开展。

4.每季度推进。

59.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贯彻《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加强对本级水利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指导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做好本地区水利建设项目招标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及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管局

纪委监委、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60.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进监督抽查统筹联动。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全国联动监督抽查、长三角联动监督抽查、全省联动监督抽查工作,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整改,强化产品质量源头治理。

2.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组织实施风险监测,实现风险监测精准定向。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风险,及时移交属地处置,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局

 

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推进。

6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新模式。

1.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搭建赋能商协会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全市商协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有效服务六一战略建设。

2.建立、畅通商协会参与机制渠道,引导商协会及时反映各行业领域参与六一战略建设、助力双招双引经验成效、难点堵点、行业诉求、意见建议等。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压实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商协会的监管职责。

市民政局

市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

202212月底前完成政策体系构建,后续持续推进。

(十七)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

62.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量。

完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合理保障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人员力量、运行经费、执法装备等。

市场监管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63.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

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县区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

委编办

 

持续推进。

64.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指引精细化、规范化建设,按年度统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大力推广一业一查模式,建立一业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65.探索在有关行业领域依法建立授权委托监管执法方式。

督促指导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执法领域配备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服装和标识,组织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的执法证件,以亮证、亮身份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司法

市市场监管局、各执法单位

202212月底前完成全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66.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创新联合监管模式,加强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合作。

1.落实《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2.积极参与推动长三角地区按规定联合制定发布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市场监管局

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八)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67.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指引精细化、规范化建设,按年度统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建立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大力推广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整合同一行业涉及多个部门抽查事项。

2.实施平台经济协同化数字化常态监管改革,用数字化改革撬动平台经济治理全流程、全方位改革,倒逼制度创新、手段提升、流程再造,构建整体智治、多维协同、常态高效三位一体平台经济监管体系。

3.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衔接关联。依托皖政通上线互联网+监管移动端应用,推动监管执法业务向移动端延伸。

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

发展改革委、司法

202212月底前完成。

68.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追溯等方面跨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和公众共同开展监督评议。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及时补齐法规和标准空缺。

1.执行《长三角网络监管人才联合培育制度》和《长三角区域网络执法专家库管理办法》,开展联合执法、执法经验交流,全面提升网络执法水平。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关于保障外卖送餐员权益和强化外卖配送行为监管的实施意见》,对新业态群体外卖送餐员,在保障权益的同时,强化配送行为监管;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送餐员权益,稳定就业大局,防范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召开行政指导会,压实网络餐饮平台和第三方合作单位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局

司法数据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1.202212月底前完成。

2.202212月底前完成专项行动和行政指导会等工作,后续持续推进。

 

六、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十九)着力强化反垄断

69.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加强对金融、传媒、科技、民生等领域和涉及初创企业、新业态、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强化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

1.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宣传服务,督促重点企业严格执行经营者集中审查有关规定。

2.对重点企业开展竞争合规培训。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查处平台企业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垄断行为。

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持续推进。

70.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1.按照国家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部署,有序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运销分离,推动形成全一张网,督促油气管网向第三方公平开放。

2.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探索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配电网,加快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运营效率。

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底前完成。

71.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1.强化宣传引导,指导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地理标志申请等方式,将原始创新进行法律确权,获得法律认可和保护。

2.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局

科技

1.持续推进。

2.2022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72.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健全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提高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协调性。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

1.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格局,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2.发挥各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健全内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落实《长三角地区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协作备忘录》,推进长三角反不正当竞争一体化建设。

市场监管局

市反不正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02212月底前完成专项行动,其他任务持续推进。

2.持续推进。

(二十一)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73.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按照国家及省部署要求,指导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好资源禀赋,找准自身功能定位,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实现差异化发展。持续深化改革,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支持各地发挥比较优势,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

发展改革委

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74.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1.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市场监管局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2212月底前完成专项行动。

 

75.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分工进一步优化。

加快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打造产业承接平台,用好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双招双引,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科学承接、绿色承接、高质量承接。

 

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76.鼓励各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一批具体细化举措。

2.配合做好《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围绕实践急需、亳州特色、务实管用的目标要求,广泛征集意见、调研论证,形成立法草案送审。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按季度推进,2022年度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

2.持续推进。

77.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1.落实新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县区招引项目把关指导,认真对照防范招商引资风险指引,督促指导各县区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坚决防止因盲目上马项目、乱铺摊子等引发招商引资后遗症

2.围绕六一战略,加强产业研究,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全力推动我市十大产业专班双招双引工作。鼓励县区打破行政地域界限,把项目推荐到更具优势的市内区域,引导县区立足本地主导产业错位发展,注重招商时相互协作、相互配合,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精准开展补链延链强链。

3.加强部门协同,落实专班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围绕政产学研金服用等要素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制度、机制和工作举措创新,定期组织行业商协会、产业联盟等开展招商,及时充实专班工作内容,完善专班相关工作机制,特别在执行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把专班打造成为新型产业促进组织,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市投资促进中心

发展改革委、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持续推进。

(二十二)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

78.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1.将擅自设立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评价指标,破除企业正常迁移行政障碍。

2.完善优化迁移变更登记流程,实现企业迁移变更登记一站式服务。

市场监管局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

202212月底前完成。

79.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市场监管局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80.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

市场监管局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81.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和办理流程提供办事服务,不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数据资源局

委编办、司法

202212月底前完成。

 

82.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市场监管局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二十三)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83.制定招标投标规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招标投标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拟出台的涉及招投标市场主体活动制度规则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2.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涉及招投标领域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应审尽审,全覆盖

市公管局

司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

持续推进。

84.政府采购制度规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1.落实财政《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推动全各级预算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审查,破除歧视性、隐蔽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权利。

2.落实《安徽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采购当事人禁止性事项,为政府采购活动划定红线

3.将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范围,引导督促全各级政府采购当事人贯彻落实。

财政

司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85.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1.聚焦招投标不合理限制问题,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依法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2.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强化招标投标活动管理。

市公管局

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局

1.持续推进。2.202212月底前完成。

86.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1.根据国家及省部署,编制网络互联共享评标专家库技术标准。

2.完善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推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

3.结合国、省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修改完善我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推进工程履约保函、工程质量保函、工程支付担保等电子保函平台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管局

财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局

1.202212月底前完成。

2.202212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2022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01 11:22 信息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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