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9358026XN/202101-0002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17:35 |
发文字号: | 亳经信〔2021〕18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政策咨询电话: |
索引号: | 1134160079358026XN/202101-00026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 ||
发文字号: | 亳经信〔2021〕18号 |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
政策咨询电话: |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市高新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
现将《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2、 年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3、 年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汇总表
4、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评分办法
5、 年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评分汇总表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
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亳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二)凡符合本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均可申报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
4、新颖化。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5、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三)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1、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四)原则上从亳州市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中推荐,非培育库企业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五分之一,且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
(一)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汇总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报表中涉及营业收入、纳税、研发费用等得分项数据需加盖会计事务所章),近三年纳税证明;
(五)相关荣誉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三、认定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县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所有申请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现场管理情况、申报材料原件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意见。
(三)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研究形成推荐报告并附汇总表,纸质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报市经信局。
(四)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照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50%推荐。
(五)市经信局对县区推荐的企业,组织现场核查,核查率不低于50%,并组织专家(或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负责人)进行统一评审打分,形成初审意见,经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认定其为“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四、政策扶持
(一)对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新兴工业强市资金重点支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
(三)原则上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推荐。
(四)引导市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优质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推介,帮助融资。
(六)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七)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附件2
年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
|||||||||
所在市 |
|
地址 |
|
|||||||
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所属行业 |
|
主营业务 |
|
|||||||
主导产品 |
|
产品类别 |
|
|||||||
主导产品市场 占有率 |
国内 %,(第 ) |
省内 %,(第 ) |
||||||||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 |
请具体描述 (200字以内) |
|||||||||
上市情况 |
□未上市 □准备上市 □已上市( 板) |
|||||||||
经营发展水平 |
年度 |
本年度-3 |
本年度-2 |
本年度-1 |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
|
|
|||||||
纳税总额 |
|
|
|
|||||||
员工数量 |
|
|
|
|||||||
研发占比 |
% |
% |
% |
|||||||
专利情况 |
发明专利 项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项 |
||||||||
专业化能力 |
“四基”领域 |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关键基础材料 □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 □产业技术基础 |
||||||||
弥补产业链 关键短板 |
□否 □是,具体描述 (200字以内) |
|||||||||
承担国家重大工程、专项和计划 |
□否 □是,具体描述 (200字以内) |
|||||||||
精品化能力 |
主导制定标准 |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获得品牌称号 |
□中国驰名商标 □省名牌产品 □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安徽工业精品 |
||||||
质量荣誉 |
□省长质量奖 □市长质量奖 □质量标杆 □科技进步奖 |
|||||||||
管理体系认证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级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其他 |
|||||||||
特色化能力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
□否 □是,认定时间 年 |
中华老字号 |
□否 □是,认定时间 年 |
||||||
绿色制造 |
□国家级绿色工厂 □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 □省级绿色工厂 □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 |
|||||||||
产品特征 |
□独特工艺 □独特技术 □独特配方 □独特原料 |
|||||||||
请具体描述 (200字以内) |
||||||||||
创新化能力 |
上云用数赋智 |
□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省认定的智能工厂 □数字化服务商 □省认定的数字化车间 □数字化赋能标杆企业 □企业登云 |
||||||||
研发创新能力 |
□院士专家工作站 □博士后工作站 □安徽省实验室 □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其他 |
|||||||||
“四新”经济特征 |
□ 新产业 □ 新技术 □ 新业态 □ 新模式 |
企业市值(估值) |
亿元人民币 |
|||||||
“四新”经济特征描述(300字以内) |
请具体描述 (200字以内) |
|||||||||
企业申报优势简介(勾选不超过2项) |
□专业化能力 □精品化能力 □特色化能力 □创新化能力 |
|||||||||
具体阐述企业优势,此项可另附页。 |
||||||||||
申请企业真实性声明: 企业法人代表承诺:此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合法、有效。若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县区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
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实行“基础指标分+加分项”,其中:基础指标100分,加分项若干。将基础指标分和加分项分别按以下办法进行评分后,相加所得即总得分。
(一)销售收入
1、基础分20分。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10%以上得20分。
2、加分项。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10%以上,且每提高5个百分点加1分。
(二)专业化能力
1、基础分20分。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全部销售收入70%以上得10分,在省内市场份额占前5位得5分,所配套的企业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得5分。
2、加分项。在产业链上所配套的企业是安徽百强榜企业加1分,中国500强榜企业加3分,世界500强企业加5分。
(三)精品化能力
1、基础分20分。(1)主导制定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有1项得5分;(2)获得品牌称号(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安徽工业精品)有1项得5分;(3)质量荣誉(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质量标杆、科技进步奖)有1项得5分;(4)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级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其他)有1项得5分。
2、加分项。企业精品化能力每增加1项荣誉加1分。
(四)特色化能力
1、基础分20分。(1)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得10分;(2)中华老字号得5分;(3)绿色制造(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省级绿色工厂、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有1项得5分。
2、加分项。企业特色化能力每增加1项荣誉加1分。
(五)创新化能力
1、基础分20分。(1)研发占比,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得5分;(2)专利情况(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有1项得5分;(3)研发创新能力(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安徽省实验室、安徽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其他)有1项得5分;(4)上云用数赋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服务商、省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数字化赋能标杆企业、其他)有1项得5分。
2、加分项。企业创新化能力每增加1项荣誉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