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5563302087/202112-0002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16:21
发文字号: 亳人社秘〔2021〕57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32265
索引号: 113416005563302087/202112-0002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发文字号: 亳人社秘〔2021〕57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3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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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支持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亳人社秘〔202157

 

为充分推动全民创业带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明确文件内容,细化政策落实举措,结合人社部门职责,现对《若干措施》中常见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一、哪些群体参加“创业亳州未来新亳商”特训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特训营主要面向全市范围内,成立初创小微企业5年(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内,具有创业提升和高层次管理进修意愿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也包括具有特色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实体负责人。

二、认定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156号)文件规定,申报创业指导大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创业服务工作8年及以上,取得创业培训师证书或获得优秀创业讲师称号的

2.从事创业服务工作8年及以上,直接指导或参加创业大赛等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

3.从事创业服务工作8年及以上,获得市级及以上就业创业工作先进表彰的

4.从事创业服务工作8年及以上,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的。

申报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不少于15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和相应办公设施,且有醒目的工作室标识

2.至少有1领衔创业指导大师,熟悉国家、省、市促进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3.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有开展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的业务台账;

4.制定工作目标,且取得一定实施成效。

三、创业之星、优秀创业人才评选范围是哪些?

答:当前,我市已完成第五届人才评选活动,每届标准不一,可参考今年《关于开展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149)文件标准。(基本条件写上)

四、认定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4号)文件规定,认定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需满足如下条件:

1.入园孵化企业数量规定。提升园入驻企业不少于8户(其中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40%),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80人;园中园入驻企业不少于15户(其中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30%),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由市级人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确定,报省人社厅备案。

2.入园企业创办年限规定。入园企业原则上为返乡农民工(含高校毕业生、城镇科技人员、退役军人)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孵化培育期不超过5年,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带动就业能力较强、发展后劲较足,具备一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可适当延长扶持期限。

3.运营单位资格规定。运营单位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4.理服务机构规定。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不少于3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没有条件的地方会同人社部门组建不少于3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5.经营场地、配套设施、管理制度、服务团队等规定按“11号文件原有政策执行。

五、省级大学生返乡创业基地如何申请?

答:根据省财政厅、团省委、省委组织部等3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大学生返乡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8703号)文件规定,认定省级大学生返乡创业基地需经过以下认定程序:

(一)申请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项目,必须是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自主创办、合作创办、参与创办的基地(园),种类包括种养殖类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互联网企业、以及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等。

(二)在创业所在村担任“两委”成员、村团组织负责人,或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的返乡创业大学生申报示范基地(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报。

(三)申报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项目。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已建项目辐射性强,能够带领带动当地发展特色产业,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2.有场地。有必要的创业硬件,包括固定的生产场地、基地等,创业项目和创业场地须在县(市、区)及以下层级行政区域内,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3.有机构。已注册的企业、合作社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应由返乡创业的大学生担任,或者企业、合作社由返乡创业的大学生主导创办,有较为稳定的管理人员和人才队伍。

(四)每年5月份,申请人向县级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申报书,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推荐汇总表等。县级团委会同组织部门要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布置工作。

(五)每年6月底前,县级团委会同组织部门对申报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的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上报团市委,初审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方面,重点审查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六)每年7月底前,团市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申报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的单位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团省委。复审包括资料复查、现场复查等方面,再次确认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七)每年8月底前,团省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对各市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邀请有关专家对中报的项目进行审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评审确定的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省财政在下一年度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八)对评审确定扶持的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团省委、省委组织部在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基地(园)名称、申请人基本情况、创办时间、基地(园)概况等,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团省委、省委组织部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园)联合发文命名,并授牌。

六、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如何申请?

答: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创建标准(暂行)〉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1123号)文件规定,认定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的,充分利用各类场地和创业资源,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项目孵化等创业服务载体,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且被认定为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2.依托依法登记注册且合法经营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

3.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场地内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

4.应当设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有不少于3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管理服务人员,有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

5.有健全的人、财、物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创业孵化功能,有明确具体的孵化服务制度、孵化周期、准入退出机制。有完善的创业服务、政策落实和孵化服务等台账。

6.可为入驻退役军人创业者按相关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等优惠政策,提供创业指导、融资对接、政策扶持、法律咨询、事务代理等服务,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对初创企业和孵化项目,在场地、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

7.在孵实体(项目)不少于15户(个),退役军人在孵项目不低于30%,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孵化培育期不超过5年。创业孵化基地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

七、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如何认定?

答:申报示范基地在满足对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的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示范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2年。

2.入驻示范基地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30家,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

3.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持证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4.服务业绩突出。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

(二)运营条件

1.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2.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计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3.运营团队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

4.服务功能完善,有详细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

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帐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现场图片及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三)服务能力。

1.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相关服务活动3次以上。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技术对接活动3次以上。

4.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150人以上。

5.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

6.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活动2次以上。

7.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税务筹划、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8.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示范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八、符合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条件,如何申请补贴?

答:需要您在2016617日以后,在我市首次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申请人向所在县区创业办提出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正常经营证明(企业近三个月的资金流水或销售发票或电费缴纳单)

2.在校大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农民工提供行政村出具的市外工作经商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其他类人员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从今年8月份开始,我们已经通过免申即享平台开展了“初始创业补贴”业务。

九、符合初始创业3年内投资工业、种养殖业、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固定资产投入1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的条件,如何申请补贴?

答:3年内首次在我市创业、创办企业,向所在县区创业办提出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固定资产购置发票。

2.企业正常经营证明(企业近三个月的资金流水或销售发票或电费缴纳单)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批复。

固定资产为工业厂房、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资产,商业房产、客车、小轿车等不在补贴范围内。

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本市创办、参股企业,且企业转化单项成果的产品年销售收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条件,如何申请补贴?

答:需要您在2016617日以后,利用科技成果、技术来我市创办、参股企业,向所在县区创业办提出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主管部门出具的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转化证明。

2.企业转化单项成果的产品一个年度内的销售发票。

十一、我是返乡创业企业,且为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如何申请补助?

答:返乡创业企业向属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返乡创业企业证明;

2.社保缴纳证明;

3.企业合同;

4.申请企业人员花名册。

十二、《若干措施》中,就业乐巢安心工程具体对哪几类人员进行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①对在市区创业6个月以上、持续经营且为3名以上本企业职工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创业者,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个企业只补贴法定代表人一人)

②对在市区范围内就业,依法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的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③对与工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2年以上社保的就业人员,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④对返乡务工农民,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安家补贴。

⑤安家补贴与亳州市、谯城区招才引智政策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返乡农民进城安家补贴不与就业、创业安家补贴重复享受。

十三、在市区新安家是指什么情形?

答:在市区新安家是指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144㎡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以商品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十四、市中心城区指哪个范围,首套房如何认定?

答:市中心城区范围是指所购房屋在规划区以内,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现有城区规划确定。首套房是指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由税务局根据契税缴纳情况认定。

十五、创业人才享受安家补贴具体有什么条件规定?

答:需要在市区(市本级、谯城区、高新区(含亳芜)范围)注册企业;创业和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时间须截止到购房之日,不限定是否为新建企业还是已有企业;企业需在人社局参保开户,且为3名及以上本企业职工缴纳社保(含法人本人);正常经营(未拉入企业异常名录库)和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需要到申请发放补贴时间节点。

十六、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否包括自考或在职学历?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是否包括在内?

: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全日制、自考、成人教育和在职学历。海外同等学历的包括在内。具体由市教育局认定学历,其中可实现网上查询的全日制学历为线上认定,自考、成人教育、在职、海外留学生等须线下认定。

十七、中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证书;或经过人社局评审认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

十八、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级及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是否仅仅包括在企业就业的参保职工?

    答:包括企业性质、机关及事业单位等范围的就业参保人员。

十九、工业企业是指哪一类企业?

    答:工业企业一般是从事生产加工或制造的企业。

二十、返乡务工农民是指哪一类人群?

答:是指市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户籍人员。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认定申请人是否在规划区以外。市公安局进行户籍认定,核定申请人是否为农村户籍(通过核查申请人2015620日原户口性质是否为农业户口,核定其是否为农村户籍)。

二十一、就业人才享受安家补贴的条件中,依法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条件是截止到购房之日吗?中间有断缴的,可以累计吗?

答:“依法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条件是指就业人才在申请安家补贴发放前,购房之日前后,社保连续缴满2年。中间有断缴的不累计。即就业职工在20211231日前参保,虽购房时社保不足两年,如在补贴期限内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后期连续参保满至2年的,可以享受安家补贴。但在20211231日前未有参保记录,向前补缴的不享受补贴。

二十二、什么时候发放安家补贴?通过哪种方式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对象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申请发放安家补贴,具体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以及“皖事通”app在线申请,各部门认定通过后发放兑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8-5558181

心:0558-552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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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0 16:21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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