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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开展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

发布时间:2024-06-11 09:01 来源:药都时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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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如何提取配偶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军人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
  问
  我市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答: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24年3月19日恢复在亳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举措,拟开展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
  届时,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亳州市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也可办理“商转公”业务。政策出台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网站等对外发布。
  具体情况可咨询信贷科,电话是0558-5502119。

  问
  如何提取配偶的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商品房的商业贷款?
  答:
  提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先偿还贷款后,提供借款合同重要页面(包含银行卡账号、房屋、姓名、签章等)和银行开具并盖章的还款明细单和结婚证,如结清还需提供结清证明。
  可通过“皖事通”APP网上办理或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号公积金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558-5117190。

  问
  亳州何时实行军人购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答:
  军人住房贷款是由商业银行进行承办,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办理军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具体可咨询所在部队管理住房公积金的机构或者对应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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