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违法企业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亳城管(安全)罚决字{2024}第20号
|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的行为
|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公司
|
91370103163050459X
|
陈文
|
涉嫌存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的行为
|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2023版)》第140条从轻情形,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药都银行谯城支行(账户:亳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账号:200002209116103********)缴纳
|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
2
|
亳城管(环保)城罚决字〔2024〕第22号
|
江苏璟致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江苏璟致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91320191MA7K12AB2Y
|
刘永成
|
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药都银行谯城支行(账户:亳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账号:200002209116103********)缴纳
|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
3
|
亳城管(环保)城罚决字〔2024〕第19号
|
上海龙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上海龙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120MA1HPATG3W
|
邱根林
|
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药都银行谯城支行(账户:亳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账号:200002209116103********)缴纳
|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
4
|
亳城管(规划)城罚决字〔2023〕第1002号
|
吴春标在桐华郡小区13#2单元804楼顶违规搭建阳光房和设置围栏
|
|
|
吴春标
|
桐华郡小区13#2单元804楼顶违规搭建阳光房和设置围栏
|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八条第二款,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
|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药都银行谯城支行(账户:亳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账号:200002209116103********)缴纳
|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
5
|
亳城管(安全)城罚决字〔2024〕第8号
|
安徽秉华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安徽秉华建设有限公司
|
91340100MA2MYPE62D(1-1)
|
江飞跃
|
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十九条从轻情形,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肆佰贰拾柒元(219427.00元)。
|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药都银行谯城支行(账户:亳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账号:200002209116103********)缴纳
|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