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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局(网站:https://yj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路118号,电话:0558-5532929,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亳州市应急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务公开办提出的工作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围绕安全生产预警、自然灾害防范、备灾管理、隐患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目录栏目,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做深公开程度,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20条。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民声呼应”机制,以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对高质量安全期盼,从严从实落实来件登记、督办调度、限时回复,确保办理程序规范、有序。2023年亳州市应急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注重信息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通过召开专题调度会、周例会等对责任科室进行调度,研究制定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到科室、二级机构,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的要求,梳理2019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调整14件规范性文件格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应急厅、市政务公开办对接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公开目录,新建栏目2个,归并冗余栏目1个。坚持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双载体共建,畅通互动留言渠道,积极回复群众留言。加大政府新媒体平台建设,提升社会影响力,2023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89条,关注量达到6485人。
(五)监督保障。结合领导分工调整,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年初谋划部署,半年度调度通报,年终总结盘点工作机制。调整完善公开制度,落实科室政务公开履职考核评价,积极落实政务公开社会评议,从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检查、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及时整改日常错敏词、失效链接,通过整改提升,查漏补缺,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75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经办人员业务不够精通,致使信息发布规范度不高,信息发布偶有格式错误、栏目不符等情形;二是部分政策文件过程性信息公开不全,具办科室对信息公开政策学习不深刻,不够了解公开的规范和细节。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当作重要工作加以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按季度开展政务公开调度培训会,对相关科室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度。二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规范政府信息产生、审核、报批、公示全过程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对县区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两化”工作的指导。从严从实落实市级安全生产、救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市部署完成重点领域目录编制和调整工作,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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