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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公开事务工作机构
亳州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0558-5516579
二、主动公开内容及范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公司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公开方式: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务公开受理机构为亳州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业务部室的处理结果进行答复。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办公电话、传真:0558-5516579
通信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和平西路
申请须知:申请人书面向亳州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机构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告知申请人,可延长答复期限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若申请事项和内容不符合公开条件,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亳州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8-55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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