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概述
2012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和亳州经济环境的发展。
(一)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务公开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量,确保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栏目的信息彻底公开,向社会公众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况充分公开,财务预决算栏目信息全面公开,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征地拆迁、招标采购、价格和收费等信息重点公开;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二)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大力推进职权目录清理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局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执法范围,细化执法流程,完善执法制度,推进规范执法,清理统计办事项目,规范办事名称、事项类别、办事依据、办理机构、条件、程序、期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加强监督考核。我局出台了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加大警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奖惩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不断创新和努力,我局警务公开工作在2012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发布不是很规范;一些基层所队的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201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改进和推进警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展示警务公开工作新举措、新亮点。
二是加强基层所队警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总结推广基层警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及时公开居民关心的事项。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Copyright?2024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 邮编:236800 联系电话:0558-12345 邮箱:bzszfwz@163.com皖ICP备2022008768号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416000004 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