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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人员职责,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主动做好人事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重点领域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紧扣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服务作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专业领域的政府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对《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制度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市数据资源局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完成答复并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表述规范。严格审核把关,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对照发现问题整改完善,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2021年,未出现错字、掉字、语法错误、敏感信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栏目,严格政务新媒体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台增设政策咨询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方面积极作用。2021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83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6条,“亳州网上办事大厅”公众号公开信息13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数据资源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公开“六稳”“六保”相关政府信息,更新完善《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10项制度。积极完成考核任务,开展评议活动,广泛征求评议意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数据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市数据资源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有序有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优化栏目建设。严格对照省、市政府网站,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健全政务公开体系,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开展自查,及时对照发现问题整改完善。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公开形式,以数字化、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有效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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