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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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03 来源: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密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认真做好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6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4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9条,回应关切信息36条,重点领域信息27条,财政资金、应急管理、乡村振兴等信息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方式和相关注意事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充分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书面申请0件,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公开部门政策性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严对政府信息审核把关,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批后予以发布。定期梳理排查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对照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准确,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2022年,我局未出现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等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安排专人维护“亳州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发布新闻热点、惠民惠企政策等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政策咨询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2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08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06条,“亳州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1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整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发现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认真做好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公众评议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慢作为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涉及领域较多,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主要以文字内容解读,图片、视频解读方式较少。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按时排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整改完善;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添加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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