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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亳州市审计局 字体:[ ]

亳州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安排,我局主动做好市局领导、会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机构设置等信息公开。2021年度我单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400条,其中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15条,政策文件解读11条,回应公共关注关切4次。亳州市审计局微博全年发布信息160条,关注量716个,亳州审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48条,订阅数279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市审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数据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分季度和年度统计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数据,经审核后及时填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统计工作,建立专栏并发布网站年度报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并且按照政府网站月度监测标准及时整改完善,行业新闻、审计动态、县区动态等栏目信息发布量得到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全面完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交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工作,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自查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亳州政务公开网、亳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亳州审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机关党建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各项制度。按照新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亳州市审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亳州市审计局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市审计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亳州市审计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通过在网站开设互动交流窗口、微信公众号开通留言回复,及时倾听民诉民意。三是通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进行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摸底自查,2021年度亳州市审计局政务新媒体错敏词均及时整改,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上有了极大进步,但部分模块公开及时性和公开内容审核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部分模块公开内容不及时。按照“主动的公开,及时公开”的总体要求,亳州市审计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专人专办、定期定时发布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个别权威信息发布编辑错误。亳州市审计局拟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6076室,电话:0558-5555360,电子邮箱:bzsjxinxi666@163.com,邮编:2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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