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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残联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17 来源: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亳州市残联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残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亳州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残疾人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市残联网站和新媒体信息管理,规范市残联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与审核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制定和完善《市残联网站、新媒体管理与信息发布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亳州市残联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亳州市残联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亳州市残联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亳州市残联政策解读制度 》《亳州市残联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等制度。三是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单位在亳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10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3条,宣传培训类0条,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调整信息0条,新闻发布类3条,财政预算类4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均为业务工作类信息,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残疾人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栏目,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市残联共受理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我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市残联网站、新媒体管理与信息发布规定》,对上网信息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不得发布。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的排查,坚决避免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发布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开展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及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详细、准确、务实,加强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规范栏目设置,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做好政策文件库、部门业务知识库的内容推送工作。开展网络安全工作的自查和排查,及时报送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报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与细节,一是部门政策文件下载渠道单一。二是缺少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信息。三是2022年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不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拓宽部门政策文件下载渠道。二是上传了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信息。三是及时更新2022年规范性文件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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