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亳州市经济委员会(药业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3-03-15 00:00
来源: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亳政公组〔2013〕4号)要求,现将市经委(药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强化政务公开组织和领导。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委(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并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委科室目标考核项目,进行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抓。
2、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一是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透明化。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编制权力目录,明确不得行使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公示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政权力;认真绘制了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二是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工作。委(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文件要求,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委(局)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的公开。三是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规范、更新委(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按要求、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明确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政府公开平台上公开办理的各类公文和工作信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实实在在的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实行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签后由信息化科指定专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受理申请的场所、机构、人员和回复时限,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
3、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委(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市经委(药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为:委(局)以及各部门的职能、服务项目、办事制度及监督途径;经济运行信息、工业投资进展、全民创业工作等全市工业经济药业经济运行动态;展销会、规划评审会、项目对接会等全市重大经济活动;委(局)强化内部建设活动动态;上级部门及委(局)制定的涉及工业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名称、许可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等;部门最新的人事动向;群众和企业关心的其他问题。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经委(药发局)明确由各科室提供,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2012年共公布信息106条,其中部门动态86条,人事信息4条,政策法规11条,规划计划4条,其他信息1条。
三、依法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委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为零。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委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2年,我委(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由于报送信息繁多,导致数量达标、质量不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2、完善规章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3、创新公开渠道。加强委(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加大对外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和健全网上政务公开系统建设,使政策、制度更加透明,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加大考核力度。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公开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监督,逐步形成运行、反馈、考核、奖惩等一套日常化、程序化、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促进机关各部门联动,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