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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址:https://jx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府南路18号,电话:0558-5555313,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09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12条。我局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并紧紧围绕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我局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政策制定时,广泛征求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积极拓宽大众参与渠道,加大决策部署公开。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切实保障了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1月份至今,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更新等工作。网站信息发布坚持以“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为原则,对发布在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的信息,采取严格审查制度,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才予以发布,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通过公开监督电话、开展互动交流等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文件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集约化平台,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优化了栏目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发布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文件和政策,为民为企提供最新的工业信息化方面的相关政策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单位暂未开通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开展工作,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运维及管理。组织我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单位认真落实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2023年,市经信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形式还不够丰富,缺少图片解读等。
在2024年的工作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求做到查找不足,立行立改,促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地系统化、制度化、原则化。一是加强运维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积极参加相关政务公开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和程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做好科学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实效。借助线下政策宣传方式,积极丰富解读形式。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局出台的有关工业经济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完成本年度重点领域目录搭建,截至目前,我局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共发布信息42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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