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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以来,市经委认真贯彻《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2009年,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委为企业和基层服务的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经委于2007年3月正式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后,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自成立以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协调、部署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经委还以文件形式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同时,市经委还将责任落实到人,确定1名专职政务信息管理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及时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市经委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为:市经委以及各部门的职能、服务项目、办事制度及监督途径;经济运行信息、工业投资进展、全民创业工作等全市经济运行动态;展销会、规划评审会、项目对接会等全市重大经济活动;委强化内部建设活动动态;上级部门及委制定的涉及工业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名称、许可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等;部门最新的人事动向;群众和企业关心的其他问题。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经委明确由各科室提供,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2009年共公布信息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市经委政务信息,委统一印制了《亳州市经济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委窗口增设了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 目前,市经委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大致程序为:1、申请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现场、信函或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申请受理。委办公室对申请进行要件审查,要件齐备的,登记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补充;3、协调审查。委办公室牵头,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是否需要协调确认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4、分类告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等,进行分类办理和答复;5、信息提供。对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及时提供。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改进思路 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市经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信息上报数量偏少。因工作繁忙,各科室人员较少,做的一些工作没有及时形成材料报到办公室,有时使信息公开的不是非常及时。对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大力改进。二是公开内容不平衡,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下一步,市经委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保障群众、企业对我们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为全市工业企业做好服务,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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