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气象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作为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孙钢任组长,李亚玲、冯永远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农网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办公室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与调研
认真学习、调研。我局先后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三县局开展学习和调研。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亳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2.强化指导督查。气象局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气象局办公室、人事科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局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气象局政府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局直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省和市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气象局窗口处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窗口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23.173.119/xxgkweb/unit.aspx?unit=SA063),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共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共12个子栏目。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已经在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公开栏等,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3.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局还通过在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年共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扩大公报发放范围,免费发放到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建设亳州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加强局务公开。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场宣传。结合“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市气象局和三县气象局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5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气象局政府信息工作主管部门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市气象局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向省、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二是公开的监督力度薄弱,三是反馈意见的落实不够及时等。
2009年,我们将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整改和完善。
二是加大网上公开力度,继续对市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和充实,并不断完善局务公开的内容,增加查看和信息反馈功能。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考核,强化责任,形成局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加大局务公开的宣传力度,重点编辑出版好《亳州市气象局局务公开简报》,并开辟“职工之声”专栏,刊登职工意见、建议以及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