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1 00:00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亳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度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2〕27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bzzwgk.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991091,电子邮箱:bzzwgk@sohu.com)联系。
  一、概述
  2012年,在省政务公开办的关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和亳州经济环境的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根据《关于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14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政务办〔2012〕4号)要求,我市及时成立了亳州市制定全省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区)及市直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专门研究和完成此项工作,并对市直和谯城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充分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上,草拟了《安徽省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规范(讨论稿)》、《安徽省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考核验收标准》等三个文件,并向各县(区)政务公开办和省、市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进行了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的初稿已按照要求报省公开办。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市政务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版面、栏目和程序进行了升级改版,并于8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升级改版业务培训会。市直公开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具办人员和各县、区政务公开办技术骨干9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升级改版的政府信息公开网布局整体美观、各功能区界定明显、层次结构清晰、页面丰富生动,新增便民服务、办事指南等栏目,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网上查阅政府信息,方便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公开力度。市政务公开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量,确保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栏目的信息彻底公开,向社会公众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况充分公开,财务预决算栏目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征地拆迁、招标采购、价格和收费等信息重点公开;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办理依申请公开2次,全都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并及时答复了申请人,化解了疑虑,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四)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大力推进职权目录清理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务公开办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执法范围,细化执法流程,完善执法制度,推进规范执法,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据"三定"规定及法律法规等规定,清理统计办事项目,规范办事名称、事项类别、办事依据、办理机构、条件、程序、期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梳理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制度,对中心标准化窗口建设进行了规范和提升;完善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载体建设,完成了行政审批软件的升级改造,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得到了最大的保障。
  (五)加强监督考核。我市出台了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奖惩力度。2012年初,认真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合自评、民主评议和网上评测对市直单位和县(区)政府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进一步实行每月统计、季度考核和年终测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定期开展网上督查和专项督查,及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今年以来,已发布月度通报10期,专项通报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工作。年底,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作用,市政务公开办开展规范信息发布专项治理工作,对市直60余家单位进行了逐一排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指导,使信息发布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县(区)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要求参照信息发布标准进行改正,达到栏目清晰,内容规范。
  (二)信息发布量连年攀升。2012年1-12月份,我市各公开单位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153440条,同比增加97799条,增长175.77%;其中市直单位21131条,县区单位132309条。累计发布信息27877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为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市出台了《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印制了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等相关文书资料。2012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次,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市政府及其部门、直属机构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我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不断创新和努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2012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虽然信息量很大,但发布不是很规范;一些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201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改进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示范点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加广泛、扎实地开展政务公开,提升整体工作水平;2013年,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标准认真开展示范点的评定、考核、表彰工作,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是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展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新举措、新亮点。
  三是加强基层乡、镇、站、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城市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居务公开的有机衔接。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
                                                      2013年3月1日

CBA直播,CBA直播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