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强化基础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机构领导、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公开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调整,新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丰富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着重解读文件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创新解读形式,尝试使用图片图解的形式解读政策,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21年共发布解读信息8条,其中图片解读2篇。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栏目加大公开力度,让招投标人第一时间掌握交易信息。2021年共发布重点领域相关信息11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办理。畅通受理渠道,除信函、传真、网络受理外,申请人也可采用当面提出的方式来获取政府信息。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截至2021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完善15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关闭。

(四)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府网站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密码管理,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安全运行。适时调整公开目录,新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丰富公开内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公开疫情防控重要通知、提示提醒等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人员学习最新的政务公开政策知识,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二是强化制度引领,制定出台《2021年市公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2021年度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的沟通联系,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整改工作,并在工作推进中予以公开。四是强化工作考核,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负面舆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距离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征求意见不充分等。

2022年我局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二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注重源头把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意见。三是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招标公告、中标信息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CBA直播,CBA直播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