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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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9:56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希夷大道455,电话:0558599105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公管局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要求,以强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更好保障经营主体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从而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交易服务全过程,以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成交、履约变更等信息,为经营主体、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全面、高效的信息服务。

202311日至20231231日,2023年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551条,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公管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产生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上网公开信息三审制,对发布内容层级把关,由办公室专人牵头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调度,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审核把关。2023市公管局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认真清理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未制发政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废止失效文件6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智能识别交易主体的实际需求,实现项目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合同公告、履约变更等15个环节公开信息的主动推送,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效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办理状态等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办事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市公管局积极派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每反馈问题,及时召开单位内部工作调度会,集中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坚决做到即行即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举一反三,确保栏目内容更新符合规范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工作水平2023年度共发现问题35个,均按期完成对标整改,本年度未受到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关心和指导下,市公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细化指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聚焦重点薄弱栏目,强化信息发布频次,提高发布质效加强具办人员业务培训和责任意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市公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表,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完成本年度重点领域目录搭建,实现新旧目录完全替换工作。及时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规范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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