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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打造阳光政府形象,有力推进了我市水务事业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按照《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亳政公办[2011]2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做如下自查总结: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我局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民意的直接"窗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把我局的水务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局在亳州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完善网络等工作,并建立起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而能够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展开。 (二)明确职责重考核。在形成完整可行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也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办人员,划拨充足的办公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和设备。同时积极支持办公人员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使工作人员在硬件和软件上具备开展工作的条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基础。同时严格按照《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舆论监督。结合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了水务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按照要求规范编制和发布《亳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亳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上、在程序上得到有效地保证和监督。 (四)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采用文件、会议、公开栏、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对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公开栏、公告墙、亳州晚报、亳州市电视台、《亳州水务》工作简报、亳州水务信息网、协同通信(商务领航)等多种形式进行,局机关统一在办公大厅设立公开栏。同时建立局领导接待日和开通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及时在线回复"市民论坛"、行风热线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我局政务公开办公点设立了指示牌、使用须知、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和计算机设备,同时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免费向公众开放,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水务信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结合"3·22水法宣传日"活动、"11·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依法治水、节约用水。结合我市"民生工程宣传月",我局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宣传,将高氟水的危害、农饮工程的建设、效益、工程投资等内容面向农村大力宣传。市电视台、亳州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为群众了解政策提供最直接的平台。 (六)积极探索多种公开形式。我局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的同时,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橱窗,在行政中心水务局窗口设置明白卡,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协同通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水务信息。除做好传统公开方式的拓展,我局还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等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如我局所承担的水利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从发布招标信息到各单位投标、评标、中标单位公告,均邀请评标专家举行专题听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市水务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15条,其中机构设置1条,占总数的0.87%;部门动态78条,占总数的67.83%;工作动态43条,占总数的37.39%;重要会议2条,占总数的1.74%;规范性文件2条,占总数的1.74%;上级文件2条,占总数的1.74%;招投标信息34条,占总数的29.5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编制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在填写信息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直接提出申请,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水务信息。2011年,未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比较完善,方案实施机制运转良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2012年,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网的充实完善及纸质文件公开的同时,要完善亳州水务信息网,拓宽水务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加强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和全面性。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的同时,加强各业务科室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加大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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