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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来源: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科技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15室(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电话:0558—560690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体制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狠抓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审查,加强信息公开涉密审查。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亳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各业务工作进展,包括科技计划项目等项目申报、立项等信息;利用“亳州科技在线”微信公众号、“亳州市科技局”政务微博、各级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科技工作动态、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用对接情况,科普知识等信息,增强市科技局工作的科学性,提高科技创新工作显示度。三是公开权力清单,规范办事事项。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公开各类事项信息。四是加强政务网站集约管理工作。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要求,及时更新各版块信息,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加强对网站安全管理,防止门户网站网页内容被非法篡改或出现非法链接,全年无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对发现信息公开不规范、错别字等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市科技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460条;概况类信息10条,政务动态信息27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72条。

QQ图片20200120104236.png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科技工作动态、科技项目工作、科技体制改革、科研诚信体系、高新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办事指南、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党建工作等内容。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亳州市科技局政务网站、“亳州科技在线”微信公众号、“亳州市科技局”政务微博等渠道进行网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科技局2019年共受理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科技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向申请人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市科技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02.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科技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

一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上,没有采用以图文解读代替文字解读,并且对重要条款的解读做得不深不透。二是主动公开质量还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回应的质量、效果还不够高,意见征集形式单一。三是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门户网站,还未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与构建“一网两微”的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还存在差距。

针对以上不足,2020年市科技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其他政府部门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争取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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