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1:01 来源: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城市管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城市管理局(网址:https://cg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电话:0558-5996029,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城市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截至20231231日,全年公发布信息:1290条,其中领导活动81条,城管新闻234,县区动态88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我局起草或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同时做好配套解读。对我局起草或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同时做好配套解读。今年以来,积极转载上级政策解读2条,通过简明问答、利用文字图片等方式发布本级政策解读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收到依申请公开后第一时间明确相关业务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办结8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非本部门掌握3件。涉及停车位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工程验收等方面,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2023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落实三级审核把关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一是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二是按照文件发布和政策解读规定,2023年度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全文和政策解读。三是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四是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自查工作,杜绝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并按照政府网站月度监测标准及时整改完善相关栏目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对外公开重要政策,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保持同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落实省住建厅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安排,新增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等领域,按照范例常态化发布各类信息。开展了以数字城市管理为主题的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增强民众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务新媒体微博发布信息50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5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分解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持续完善各科室、单位职责,细化分工。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系统内信息工作负责人培训2次,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能力。指导县区做好城管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供水燃气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0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重点领域内容更新不及时;2.部门间信息通达配合力度不强;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

改进情况:

1.重新审视现阶段重点领域内容的更新流程,设立专人进行信息审核,将繁复的内容更新环节进行精简,确保该部分内容能够得到尽快的更新。

2.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协作力度。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划分和权力边界,确保各部门间在信息报送上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3.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人民政府相关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加强对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的督促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下属供水、供气企事业单位目前已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开设相关领域公开专栏,在2024年,我局将继续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常态化更新工作。

2023年,我局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建办函〔2023〕716号)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调整并完善我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内容信息,围绕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环境质量、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加大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CBA直播,CBA直播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