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亳州市住建委(市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3-16 00:00
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我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4年我委(局)继续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截至 2014年12月,我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范围、途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446条,其中:
1、“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20条,占总数的4.48%;
2、“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10条,占总数的2.24%;
3、“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0条,占总数的2.24%;
4、“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47条,占总数的10.54%;
5、“行政执法”栏目发布信息35条,占总数的7.85%;
6、“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0条,占总数的2.24%;
7、“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8条,占总数的1.79%
8、“招投采购” 栏目发布信息57条,占总数的12.78%;
9、“新闻发布会” 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0.67%。;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栏目发布信息347条,占总数的77.8%。
另外我委(局)2014年开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平台,共计公开发布信息100余条,进一步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申请处理、收费和减免)
2014年度我委(局)未收到该类信息。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委(局)未收到该类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我委(局)未收到该类信息。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虽然我委(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三点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上报和搜集的时效性
三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我委(局)将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以及二级单位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委(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和刷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学训结合,不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水平。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单位全员进行信息公开培训,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通过适时调整信息网站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