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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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09-03-06 00:00 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委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制度。

    一是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建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市建委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保密、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认真做好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对行政权力认真进行清理和确认,对行政权力进行公示,编制权力目录,明确规定不得行使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公示的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为,建委还对权力运行程序编制工作流程图,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二是切实抓好一站式服务,推进办事公开。市建委把所有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全部进入行政中心办理,并授予首席代表现场办理权、协调权、督办权,首席代表有权处理处置所有审批项目。市建委还切实抓好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对新奥燃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要求公开办事程序,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便民服务电话,在办事公开上重点抓好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标和政府采购行为,推进单位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做好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工作。

   (三)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认真编制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目录和工作程序,做好重点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了审查职责和审查程序,对不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的实行责任追究,从而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做法

    在工作中,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政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永久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此,委党组高度重视,着力在组织领导、规范审批、规范制度上下功夫,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一)坚持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实行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凡建委审批的规划“一书两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各类企业资质审核审批项目,均提交会议集体公开审批。会议原则上每周两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安排,会议扩大了参会人员范围,除建委系统内部人员参加外,还邀请了相关市直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规范了各项规费的收取,加强了与窗口的衔接,整个审批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高效、便民。建设项目审批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审批、一次性办结。

   (二)坚持办事制度公开。依法对各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名称、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条件、需要提交的要件目录、行政许可的数量要求、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明确了受理窗口、具体承办的咨询电话、机关办公场所及亳州建设信息网公开。我们还完善了行政审批联席会议纪要,及时发到各相关单位和中心窗口,让各单位及时掌握审批信息,让老百姓及时查询到结果。坚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规范服务行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服务观念不够。办事效率不高。办事能力不强等问题。我们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八项机关效能制度,同时,我们又结合实际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文办理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市建委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从而促进了工作行为规范化,工作过程程序化,制度建设系统化。

   (三)坚持发挥“窗口”职能。为进一步使窗口提速增效,把窗口建设成建委的公开平台、效能展台、形象展台,建委领导班子与行政服务中心领导进行了对接,认真分析了建委窗口在运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不再把窗口承诺的时限作为我们的审批底线,甚至随到随批。二是让窗口负责人全程参与审批,及时掌握项目审批信息,及时反馈服务对象。三是所有审批证件一律由窗口统一发放。

   (四)坚持服务管理标准公开。明确公开市建委行政许可“三心”、“五不准”的服务标准,即:让来办事的群众感到舒心;对所申办的事项群众放心;对办事的结果群众称心。不准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不准超时办结相关手续和事项;不准因未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有关事宜,让服务对象多次往返;不准因自身行为影响本单位的形象;不准对举报、投诉人打击报复。

    三、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能力。办事公开制度的建立,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按照公开的办事要求和程序规范运作,办事效率、行政监管能力和政策水平明显提高。

   (二)提高了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各项制度标准的实施,特别通过落实“四个我先”,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为社会公众做好服务的意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方便了经营单位和群众生活。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管理标准,使经营单位和群众对相关问题解决渠道和程序有了进一步了解,并能够得到及时满意的服务,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和配套服务,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感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群众参与行政管理的方式需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及时更新。下一步,市建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增强服务意识,使每一个部门都成为政务公开的窗口,每一个公务员都成为政策法规的宣传者、社会公共管理的服务员。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纪有追究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及取得的成效,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通过示范带动、指导督促、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各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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