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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1 00:00 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亳州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

    一、概述

    2010年,亳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的施政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职能实际,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一是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二是制定公布了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公开指南。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和监督等。

    (四)注重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载体作用,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0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与保密关系处理还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认定办法,等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要求上来。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执行和督查力度。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职,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及时对敏感类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四是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度。

                                                                     201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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