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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2019年度报告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19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亳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2.围绕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公开化制度化透明化。围绕局民政部门职责深化政务公开,将我局重点工作、民生工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上级和本级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残疾人2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救助人员信息、救助金额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保障等救助标准和流程;二是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支出资金等;三是养老、孤儿保障、残疾人补贴范围和标准;社会团体登记、注销、年审等信息;三是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注销、年审等信息;四是慈善组织登记、注销、年审等信息。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推进了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工作,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示力度;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创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博、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制度公开政务。我局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建立行政职权目录,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部门增加监督性,工作增大透明度。
3.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紧盯“最多上一次”“一次上网,事就办成”目标,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积极推行“智慧审批”,提供“秒办”“秒批”服务。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我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全覆盖,将网上办事大厅作为群众办事的主要渠道,已不再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进一步促使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了办事公开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严把信息质量。我局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不涉及单位或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所有发布的信息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涉及重大事项需发布的信息还需主要领导签字后发布
5、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制定印发了《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悬挂新条例,在社会服务窗口设置海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新条例宣传工作。结合我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新《条例》的贯彻实施,重点宣传新《条例》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务的重大作用。通过积极引导和广泛宣传,切实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减12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5
减10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由于具办人员调整,新调整人员对政务公开知识掌握不够,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培训。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计划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让提高具办人员业务水平。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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