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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强化基础信息公开。主动做好财政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时着重解读文件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2021年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2篇政策解读规范文件。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43条。围绕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公开化制度化透明化。围绕民政部门职责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定13个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创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公开政务,及时召开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度,我局受理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分年度统计信息公开数据,经审核后及时填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2021年,注销微信公众号3个,新媒体小程序2个。“亳州民政”微博,2021年度共推送信息84条。重点节假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落实读网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告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梳理权责清单目录,实现政务公开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和信用中国关联。二是对全部信息公开栏目与内容进行梳理,及时发布更新相关内容,并删除不符合栏目要求的内容,重点梳理政策文件解读、意见征集与反馈等相关内容。三是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自查工作,查出并更正错别字26个,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外链内容错误、失效、指向商业营利性网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亳州市民政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制度》《亳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13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全年召开政务公开整改推进会3次,及时整改完善反馈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亳州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距离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征求意见不充分等。
2022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注重源头把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开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标中国政府网等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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