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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2020年度报告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20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涉及重大民生议题、养老、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条。围绕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公开化制度化透明化。围绕民政部门职责深化政务公开,将我局重点工作、民生工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推进了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工作,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示力度;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创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博、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制度公开政务。我局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建立行政职权目录,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部门增加监督性,工作增大透明度。
2.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0年度,我局受理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大信息公开数据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分季度和年度统计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数据,经审核后及时填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统计工作,建立专栏并发布网站年度报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并且按照政府网站月度监测标准及时整改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政策规划等栏目信息发布量得到保障。严把信息质量。我局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不涉及单位或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所有发布的信息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涉及重大事项需发布的信息还需主要领导签字后发布.
4.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全面完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交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工作。二是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自查工作,查出并更正错别字6个,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外链内容错误、失效、指向商业营利性网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问题。
5.监督保障方面。制定《亳州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每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印发《亳州市民政局新媒体管理制度》《亳州市民政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5
4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103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由于具办人员调整,新调整人员对政务公开知识掌握不够,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培训。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计划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让提高具办人员业务水平。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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